山西省財政廳關于2017-2018年省級
行政事業單位印刷服務定點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
晉財購〔2017〕13號
省直各委、辦、廳、局:
省直單位實行印刷服務定點采購制度以來,在提高采購效率,規范采購行為,節約財政資金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較好成效。為做好新一期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印刷服務定點采購工作,我廳委托山西省省級政府采購中心就2017—2018年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印刷服務定點采購企業進行了公開招標,招標結果已在中國山西政府采購網進行公示,現將本期印刷服務實行定點管理的事項通知如下:
一、定點印刷服務范圍
省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印刷服務單次或批量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實行定點采購;單次或批量采購金額超過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印刷服務項目另行適用法定采購方式。
二、定點印刷服務項目內容
根據省級單位印刷服務內容的需求特點,本期定點印刷服務分為三類:一類為圖書、報紙、期刊、文件、公文用紙、資料匯編;二類為票據、證書;三類為信封。采購其他印刷服務類別的,由采購單位依法進行分散采購。
保密印刷服務應委托符合保密管理要求的定點印刷服務機構或分散采購;進行分散采購的,采購價格應不高于本期定點印刷服務機構同等服務價格。
三、定點印刷服務執行期限
本期定點印刷服務有效期自文件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屆時如新一輪的定點印刷服務企業尚未確定,可沿用本期定點印刷企業。
四、定點印刷服務價格及供應商
本期印刷服務確定了一類印刷品定點印刷企業40家,二類印刷品定點印刷企業10家,三類印刷品定點印刷企業10家。所有定點印刷企業名單已在網上公布,采購單位可登陸中國山西政府采購網(www.ccgp-shanxi.gov.cn)點擊進入公文印刷欄目查詢相關信息。
五、定點印刷月艮務采購程序
1.備案采購計劃。采購單位依據集中采購目錄和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登陸省級政府采購管理系統報備政府采購實施計劃。
2.確定服務供應商。采購單位根據本單位印刷服務內容的特點要求,綜合比對材質、規格、數量、價格等因素,從本期印刷服務供應商范圍內自主擇優確定印刷企業。
3.簽訂服務合同。采購單位應當與確定的定點印刷企業簽訂詳細的采購合同,明確采購事項、服務內容、服務時效及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4.履約驗收及付款。采購單位按照合同的約定組織對印刷品的驗收;驗收合格后,采購單位應當及時辦理資金支付手續。
六、監督管理和權益保護
財政部門依法對定點印刷企業的采購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對定點印刷企業的履約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印刷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在定點采購過程中,采購單位要對各定點服務供應商的服務質量、服務價格和承諾履行情況進行核實,如發現定點印刷企業違反有關規定或承諾,應當及時書面向財政部門反映,財政部門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履約保證金,取消供應商服務資格、列入政府采購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等處罰,處罰結果將在“中國山西政府采購網”進行公布。同時,采購單位要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保障定點服務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七、其他有關事項
1.我廳授權省級政府采購中心與定點印刷企業簽訂《山西省省級定點印刷服務采購項目框架協議》。采購單位可與入圍的一家或多家印刷企業簽訂具體的《山西省省級定點印刷服務政府采購合同》;合同簽訂后,采購單位應按照規定及時進行合同備案和公示。
2.采購單位所屬未進入定點印刷服務供應商范圍的內部印刷部門(機構)僅限于承接本單位印刷業務,且采購價格不應高于本期定點印刷服務機構同等服務價格。
3.駐并外省級采購單位若所在地沒有印刷服務定點供應商的,可分散采購。
4.各定點印刷企業應在每季度終了后10內將上季度印刷服務情況匯總后,以電子和紙質形式報山西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
監督電話:0351-4123268;4123278
山西省財政廳
2017年5月12日
圖書、報紙、期刊、文件、 公 文用紙、資料匯編以及其他印刷品



有效期:2020年12月31日
票據、證書類
有效期:2020年12月31日
信封類

有效期:2020年12月31日
返回政策文件
上一節 目錄 下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