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與工程項目可行性論證、設計方案的論證。參與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審查及其他重要技術方案論證。
二、協助處里做好招投標工作,參與招標文件編制和審查,組織潛在投標人現場踏勘;參與工程評標、合同的商定和簽訂工作。
三、負責工程開工前的場地障礙(樹木、房屋、建筑物)排除,做好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完成工程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
四、負責組織設計、監理、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圖紙的會審和設計交底,及時發現和糾正設計圖中的錯誤和超標準項目,收集有關建設項目的原始資料及影像資料。
五、負責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的質量、投資、工期、安全等管理工作,協調施工單位與監理單位的工作,組織各參建單位科學、規范、高效施工,嚴把工程質量關、進度關、安全關,做好各參建單位的協調工作,并達到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六、組織科室工作會議,參加監理例會,協調、解決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七、負責施工用水用電的管理和計量工作。
八、參與建筑材料的詢價工作,做好材料的監督和管理,對指定材料進行封樣并簽字認可。
九、參與督促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材料的檢查和抽驗。
十、負責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的初審,負責工程量增減的確認簽證,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和造價及其它方面的問題。
十一、參與督促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檢查和抽檢,負責聯系組織日常性的政府質監部門、安檢部門和設計院進行檢查驗收。
十二、組織工程項目預驗收、專項驗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圖審、檢測等單位進行工程竣工驗收、質量評定工作。
十三、負責工程費用支付申請的初審,及時掌握進度和用款情況,做好工程信息的統計工作。
十四、負責工程決算的初審,配合審計部門嚴把工程造價關。
十五、做好項目建設文件、會議記錄、招標文件、合同及其它工程檔案資料的收集,做好工程項目中的隱蔽資料的收集,做好工程竣工結算資料的初審、移交,做好竣工圖紙、竣工審計資料的收集,并按規定及時向檔案部門提供完整、規范的工程檔案。
十六、負責工程竣工后施工現場清理的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工程交付使用后的解釋工作,做好質保期各參建施工單位的維護、維修監管工作,做好交付使用后的監督巡視等工作。
十七、加強政治學習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廉潔奉公,增強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