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金發計〔2015〕25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現發布聯合重大研究計劃“中國大氣復合污染的成因、健康影響與應對機制”2015年度項目指南(見附件),請申請人及依托單位按項目指南及通告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項申報。
正在博士后流動站或者工作站內從事研究、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不得申請。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或者參與申請本次聯合重大研究計劃項目與處于評審階段(申請和參與申請的項目在自然科學基金委做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的以下類型項目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指導專家組調研項目)、聯合基金項目(指同一名稱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限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特殊說明的除外)、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委主任基金項目和科學部主任基金項目等。
2.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上一年度獲得重大研究計劃項目資助的項目負責人(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指導專家組調研項目),本年度不得再申請重大研究計劃項目。
1.本聯合重大研究計劃采用在線撰寫申請書方式,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通告、項目指南和《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申請須知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申請項目不予受理。
(2)本聯合重大研究計劃旨在緊密圍繞核心科學問題,將對多學科相關研究進行戰略性的方向引導和優勢整合,成為一個 “項目集群”。申請書須具有明確的關鍵科學問題,并應論述與項目指南最接近的科學問題的關系,以及對解決核心科學問題和實現項目總體目標的貢獻。
申請人應根據項目指南公布的擬資助研究方向,自行擬定項目名稱、科學目標、研究內容、技術路線和相應的研究經費等。
(3)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ISIS系統,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撰寫提綱要求撰寫申請書。
(4)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重大研究計劃”,亞類說明選擇“培育項目”或者“重點支持項目”,如果申請第一部分研究內容,附注說明請選擇“中國大氣復合污染的成因與應對機制的基礎研究”;如果申請第二部分研究內容,附注說明請選擇“大氣細顆粒物的毒理與健康效應”。根據申請的具體研究內容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以上選擇不準確或者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5)申請人應當按照重大研究計劃申請書撰寫提綱要求撰寫申請書,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本聯合重大研究計劃相關的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報告正文的“研究基礎”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
(6)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
2.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并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具體要求如下:
(1)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2015年8月28日16時)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并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以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
(2)提交電子申請書時,應當通過ISIS系統逐項確認。
(3)報送紙質申請材料時,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和申請項目清單,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將紙質申請書直接送達或者郵寄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委員會材料接收工作組。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郵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聯合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申請材料”。請勿使用郵政包裹,以免延誤申請。
(1)為實現聯合重大研究計劃總體科學目標和多學科集成,獲得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應承諾遵守相關數據和資料管理與共享的規定。
(2)為加強項目的學術交流,促進項目圍繞聯合重大研究計劃目標研究和多學科交叉與集成,本聯合重大研究計劃每年將舉辦一次資助項目的年度學術交流會,并不定期地組織相關領域的學術研討會。獲資助項目負責人有義務參加這些學術活動。
4.本聯合重大研究計劃申請書報送日期為2015年8月24-28日16時。申請書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負責接收,地球科學部和化學科學部分別受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項目。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行政樓101房間)
附件:“中國大氣復合污染的成因、健康影響與應對機制”聯合重大研究計劃2015年度項目指南點擊下載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