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文件《山西省深化省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從2015年起山西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以下簡稱科技計劃)實行全面改革。2015年試點,2016年過渡,到2017年逐步構建起總體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新型科技計劃體系和公開透明的組織管理機制。
2016年過渡期內,科技計劃項目申報、評審具體要求如下:
2016年科技計劃優化整合為應用基礎研究計劃、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專項(基金)、平臺基地和人才專項等五大類。
應用基礎研究計劃整合了以前年度省科技廳組織實施的基礎研究計劃和省教育廳組織實施的高校科技創新項目。計劃突出重點領域的應用基礎研究,重點支持重大專項、重點研發項目所需要的應用基礎研究和支撐應用基礎研究需要的基礎前沿學科、交叉學科的探索等。
科技重大專項將以省科技廳組織實施的煤基重點科技攻關計劃為基。懷穌府目標導向,聚焦全省重大戰略需求和產業轉型升級目標,圍繞解決制約主導產業形成和發展的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瓶頸開展集成式協同攻關。通過頂層設計、征集項目建議、編制產業創新鏈等程序凝練重大科技攻關項目,采取公開招標或定向擇優的方式遴選優勢單位承擔項目。
重點研發計劃包含以前年度省科技廳組織實施的科技發展計劃(工業科技攻關、農業科技攻關、社會發展科技攻關、國際科技合作等)和省林業廳組織實施的林業科技成果示范項目(林業科技創新項目),加大了對高新技術重點科研項目的攻關。重點是圍繞我省轉型發展、創新發展和做好煤與非煤兩篇大文章的需求,面向高新技術產業、現代農業和社會民生領域需要開展的重點社會公益性研究、前瞻性重點科學研究、重點共性關鍵技術和產品研發,以及與之相關的國際科技合作研究。計劃分兩種方式組織,一種是通過頂層設計、征集項目建議、編制產業創新鏈等程序凝練重點研發項目,另一種是按指南要求單位自主申報。
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專項(基金)整合的內容比較多,包括以前年度省科技廳組織實施的火炬計劃、星火計劃、科技惠民計劃、中小微企業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項目(原科技成果推廣計劃)、“首臺套”新產品項目(原科技創新計劃),省中小企業局組織實施的省級中小企業技術中心建設資金及技術創新資金,省林業廳組織實施的林業新技術推廣(示范),省農機局組織實施的現代農機裝備引進試驗項目等。該類專項多采用后補助的方式,突出市場導向實施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對要素配置的導向和激勵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轉化,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平臺基地和人才專項整合了以前年度省科技廳組織實施的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計劃、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科技創新團隊建設計劃,省教育廳組織實施的高校重點學科建設經費、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經費,省人才辦組織實施的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經費,省衛計委組織實施的省級醫學重點學科(實驗室)建設,省人社廳組織實施的引進人才資金,省留學生辦組織實施的回國留學人員科研經費等科技專項。該類專項突出創新能力建設,圍繞我省重點產業和重點社會發展領域,支持各類創新平臺、基地的布局建設和能力提升,支持創新人才和優秀團隊的科研工作,夯實創新基礎條件,提高創新服務功能,共享創新公共資源,為提高科技持續創新能力提供條件保障。
在組織好上述五大類科技計劃的同時,省科技廳還將繼續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計劃。圍繞應用基礎研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專項(基金)、平臺基地和人才專項五大科技計劃實施相關的決策研究,以及開展科技創新發展的政策和戰略研究等。
根據《山西省深化省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要求,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臺。具體為:建立由省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等有關部門參加的科技計劃管理廳際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審議科技計劃的布局與設置、指南和重點任務等工作;建立戰略咨詢和綜合評審委員會,對科技計劃提出咨詢意見,為聯席會議提供決策參考;選擇項目管理專業機構負責受理項目申請,組織項目評審等工作;建立統一的評估和監管機制,完善科技管理信息系統與國家科技信息系統對接,實現科技計劃信息系統全過程管理。
新的五大科技計劃組織實施,2015年省科技廳已選取科技重大專項和部分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進行試點,由省科技廳委托專業機構組織項目招標、評審等程序,再經科技計劃管理廳際聯席會議審定后實施,項目資金按原渠道下達。
2016年過渡期內,涉及到的有關廳局科技計劃專項資金歸口到科學技術費類進行預算。各類科技計劃申報,仍按有關廳局計劃申報渠道組織。省科技廳和有關廳局科技計劃都要經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組織評審和經過科技計劃管理廳際聯席會議審定,項目資金按原渠道下達。具體要求由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與有關廳局協商。
2017年將全面按照新的五大類科技計劃管理流程實施,建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臺和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全面實施科技計劃管理廳際聯系會議制度。
新的五大科技計劃按照兩種方式組織,一種是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的重點項目,由有關部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提出項目建議,業務管理部門經過專家論證等程序,凝練出重大、重點科技研發項目。項目再通過公開招標(邀標)或網上申報、專家評審等程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另一種是應用基礎研究計劃、重點研發計劃的一般項目、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專項(基金)、平臺基地和人才專項,按照申報指南要求采取自主申報的方式,由單位提出項目申請,通過網上申報、專家評審等程序擇優支持。
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的重點項目發布征集項目建議,提出征集項目建議的發展方向、重點領域以及具體要求。凝練出的項目再組織招標或申報,有具體的招標或申報公告。其余的應用基礎研究計劃、重點研發計劃的一般項目、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專項(基金)、平臺基地和人才專項等發布項目申報指南,其基本要求如下:
1、項目申報單位須為山西省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包括中央駐晉企事業單位)等。省外或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或企業等可作為合作單位參與項目申報。
2、同一單位只能通過一個項目組織部門進行申報,同一單位研究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不得重復、多頭申報。同一項目負責人原則上在研項目和申報項目不應當超過兩項。山西省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公開招標項目,允許其他科技計劃在研項目負責人參與。
3、項目申報單位具有開展科研活動的基。杏胂钅渴凳┫嗥ヅ淶娜瞬藕圖際踝氨傅忍跫、研發經費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4、項目承擔單位和合作單位具有良好的信譽,優勢互補,分工明確,責權利清晰。
5、項目負責人原則上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科研能力,并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6、其它詳細要求參見附件中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2、出具且在半年有效期內的國內外查新報告(適合于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
3、項目負責人職稱和在本單位任職或受聘期限等證明材料。
4、申報項目有合作單位應提供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5、申報項目所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客觀,各相關單位和項目組織部門負責人應簽署明確意見并加蓋公章,涉及經濟效益證明和財務數據的應由財務負責人簽字并加蓋財務章。
6、各計劃指南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和相關附件(詳見各計劃指南要求)。
1、項目申報原則上采取網絡申報(http://kjpt.sxinfo.net)與書面申報并行的方式,實行歸口管理、逐級申報。涉密項目按有關保密要求執行。
2016年有關廳局科技計劃項目仍按原渠道組織申報。網絡申報相關事項請參考網絡申報系統使用說明。
網絡申報成功后,申報單位將生成的書面申報材料用A4紙雙面打印、按順序將申報材料和附件簡裝成冊(除指南有其它規定以外)一式五份按要求簽字蓋章后報送至項目申報組織單位,由組織單位簽字蓋章后集中報送各有關廳局。如有其它具體要求,參見各計劃申報指南。
2、網絡申報受理時間:2015年11月16日至2016年1月6日。
3、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16年1月10日至1月20日。
1、關于2016年度山西省煤基低碳科技重大專項項目建議征集的通知
2、關于2016年度山西省重點研發計劃(重點項目)建議征集的通知
3、2016年度山西省重點研發計劃(一般項目)申報指南
4、2016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專項項目申報指南
5、2016年度山西省應用基礎研究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6、2016年度山西省平臺基地和人才專項(平臺基地部分)項目申報指南
7、2016年度山西省平臺基地和人才專項(人才部分)項目申報指南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