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醫大校科字[2014]14號
各學院、系(部)、處(室)、館(所)、中心、醫院:
為進一步實施人才強校戰略,改善回國留學人員的科研工作條件,促進高層次專業人才培養,更好地為我校科研工作服務,根據山西省留學人員管理辦公室《關于申報2015年度山西省回國留學人員科研資助項目的通知》(晉留管辦發[2014]13號)文件精神,我校將于即日起開始受理2015年省籌資助回國留學人員科研項目經費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國家留學基金委、山西省留學人員管理委員會選派的高級訪問學者、普通訪問學者以及通過其他渠道出國進修、國際合作、攻讀學位等留學連續一年及一年以上并有留學院校、科研院所、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正式證明者。
重點支持能促進傳統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項目;開發前景廣闊,具有產業化發展前景的高新技術研究項目;市場前景好,見效快的短、平、快項目;具有國際前沿學術水平的重大基礎及應用基礎研究項目;國家和省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項目;服務于醫療衛生等社會發展事業的超前課題。
為切實解決山西省經濟發展急需解決的難點問題,加大對重點資助項目的扶持力度,加強自主創新,支持條件成熟的科研成果產業化,在對回國留學人員進行普通項目(每項額度原則上為2-10萬元,社科類原則上為2-3萬元)資助的同時,今年繼續安排7項左右的重點項目,每項額度為20-30萬元。其中,涉及醫學的重點研究領域是:1)重大疾病診斷、治療的新技術、新方法;2)中藥現代化技術。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者,必須由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
6、年齡超過55周歲者不得申報。對確因課題需要,本人身體健康的博士生導師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高級技術職稱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7、已兩次或兩次以上獲得省籌科研資助又再次申報者,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1)省籌科研資助項目近三年獲得省部級科研成果二等獎及以上者;2)近三年獲得國家科研項目并主持者。
8、申報重點項目還需具備:1)申報人具有正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2)主持或曾主持完成國家項目;3)獲得省部級科研成果二等獎及以上者(第一主持人);4)課題組成員具有副高級職稱和碩士及以上學位者不少于三分之二。
1、《山西省回國留學人員科研資助項目申請表》,紙質版一式4份,A4紙正反打。嚶Φ牡繾游謀荊╓ord文檔)。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1)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出國留學證明;2)承擔國家科研項目證明;3)獲獎證明;4)學歷、學位、職稱復印件;5)身份證復印件;6)再次申請者附上次科研資助項目結題申請表。
2、重點項目申報者須填寫《山西省回國留學人員重點科研資助項目申請書》,紙質版一式5份(活頁形式),還需上報可行性研究報告,A4紙正反打印,相應的電子文本(Word文檔)。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1)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出國留學證明;2)承擔國家科研項目證明;3)獲獎證明;4)學歷、學位、職稱復印件;5)身份證復印件;6)科技查新報告;7)專利證書;8)榮譽證書;9)合同、合作協議書。
3、所填表格可通過山西省留學人員信息網網站 (http://www.sxscc.com.cn)直接下載。
申報材料于2014年10月9日18時前由各二級院系初篩后統一報送,逾期不予受理,科學技術處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