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于2014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國科獎字[2013]60號)的要求,現將我省2014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申報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1、曾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或其他具有重大科學發(fā)現、重大技術發(fā)明、重大科學技術創(chuàng)新,對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有重要作用的項目。
2、推薦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主要論文論著應當于2011年1月31日前公開發(fā)表;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11年1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3、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推薦。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推薦項目的完成人參加國家科技獎勵評審。
5、不存在知識產權以及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方面爭議。
6、其他相關條件請認真參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家獎勵辦“關于2014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可在獎勵辦門戶網站www.nosta.gov.cn“通知通告”中下載)。
二、推薦方式及時間
1、申報單位填寫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書(樣式見附件1,具體要求見2014年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填寫完畢后蓋章報送至組織部門。組織部門對推薦項目進行認真審核,審核完畢后蓋章統(tǒng)一報送至省科技廳。
2、國家科學技術獎實現限額申報,各組織部門應嚴格把關,于2013年12月13日前將項目匯總表(見附件2)、推薦書(包括紙質版與電子版,匯總表一式2份,推薦書一式10份)報送至省科技廳發(fā)展計劃與科技成果處。
三、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 系 人:楊 昱、李 蕾
聯(lián)系電話:0351-4068006、4046610
電子郵箱:13466806358@163.com
地 址:太原市迎澤大街366號省科技廳大樓701室、720室
郵 編:030001
附件:
1.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書樣式
2.項目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