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
作者:劉秀萍 發表時間:2012-05-24 摘自:國際合作局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2010年10月簽署的科學合作諒解備忘錄和2010年12月簽署的實施細則,雙方將共同資助三年期合作研究項目,支持中美科學家在過敏性疾病與醫學免疫、感染性疾。ò℉IV/艾滋病及其并發癥)、與感染相關的腫瘤、精神健康、帕金森和中風研究等領域開展合作。具體項目說明和申請要求如下:
一、 項目說明
(一)資助項目數:不超過30項
(二)資助內容與強度:
NSFC與NIH分別負責資助本國科學家的研究經費、為開展雙邊交流所需的出訪國際旅費及國外生活費。NSFC總預算為5400萬元,對每個項目資助最多不超過300萬元,NIH對每個項目提供匹配經費。
注意:NIH根據美方申請人的身份,分為院外(extramural)或院內(intramural)兩個項目申請指南。院外申請指南針對的美方申請人為非NIH所屬各相關研究所的研究人員;院內申請指南針對的美方申請人為NIH所屬各相關研究所的研究人員。
如需詳情,請參閱NIH指南如下:1、NIH院外指南鏈接http://grants.nih.gov/grants/guide/rfa-files/RFA-AI-12-021.html;2、NIH已向其院內人員公布了其院內指南,該指南內容請參見本中文指南文末所附的英文信息。
(三)項目執行期: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四)資助領域及申請代碼:
1、過敏性疾病與醫學免疫學(Allergy and Immunology)【申請代碼:H10】和感染性疾。↖nfectious Diseases)【申請代碼:H19】
2、HIV/艾滋病領域(HIV/AIDS)【申請代碼:H19】
3、與感染相關的腫瘤領域(Cancer in the context of infectious agents and/or diseases)【申請代碼:H16】
4、精神健康領域(Mental Health)【申請代碼:H09 】
5、帕金森和中風研究領域(Parkinson’s disease and stroke)【申請代碼:H09 】
關于資助領域的詳細說明請參看本指南末所附的英文附件。
中方申請人須選擇以上列出的申請代碼(H16或H09或H10或H19)填寫中文申請書,對于未按要求填寫此指定申請代碼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注:1、藥物、生物制劑和診斷學的臨床試驗不屬于本指南資助范圍。
2、鼓勵圍繞科學問題開展的合作研究,避免以樣品交換為主要內容的合作。如必須涉及樣品交換問題,中方申請人須獲得國家相應部門批準,申報時須附上有關書面批準材料。
3、對涉及醫學倫理的研究項目,請提供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倫理審查委員會的批準書。
二、申請要求
(一)中方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須是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
(二)中美雙方科學家之間應有較好的合作基礎和潛力;
(三)NIH的資助對象包括其院外(extramural)研究人員(指非NIH所屬各研究所的研究人員)和院內(intramural)研究人員(指NIH所屬各相關研究所的研究人員)。NIH對院外和院內人員的申請有不同的要求,美方合作者須按照NIH分別發布的項目征集指南(1、NIH院外指南鏈接:http://grants.nih.gov/grants/guide/rfa-files/RFA-AI-12-021.html; 2、NIH已向其院內人員公布了其院內指南,該指南內容請參見本中文指南文末所附的英文信息)中的具體要求進行申報。中方申請人和美方合作者要充分溝通協商,在此基礎上填寫NIH要求的英文申請材料。該英文申請材料由美方合作者填寫,中方申請人應與美方合作者聯系,取得其向NIH最終提交的全套申請材料的副本,作為中方申請人向NSFC提交申請的必要附件材料。該英文申請材料將作為雙方評審的依據,中美雙方資助機構及雙方科學家須嚴格遵守雙方相關保密規定。
無此英文材料附件的中方申請視為無效。
(四)雙方合作者應按照要求分別向我委和NIH提交申請,單方申請視為無效。
注意:對于美方申請人員,NIH要求其在2012年8月18日前向NIH提交意向書(LOI),中方申請人不需要向我委提交意向書。
三、限項規定
本項目屬于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1、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2、已申請過我委2011年12月21日公布的“2012年度中美(NSFC-NIH)生物醫學合作研究項目”的申請人如本年度未申請過該項目以外的其他合作研究項目,則仍可申請本項目;
(二)本項目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合計限3項的范圍。
美方申請人應遵循NIH的相關限項規定。
四、申報說明
(一)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isi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
1、中方申請人使用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申報系統http://isis.nsfc.gov.cn 后點擊“項目申請”進入申請界面;
2、點擊“新增項目申請”,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是“+”號或者右側“展開”鈕;
3、展開此類項目下拉菜單,再點擊“合作研究(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請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NIH項目(中美)”,同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后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注意:申請書填寫完成后,點擊“提交”按鈕確認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紙質申請書。
(二)中文申請書的內容應與英文申請材料內容一致。同時,中文申請書填寫的本合作項目英文名稱必須與美方合作者提交的申請材料中的英文項目名稱完全一致。
(三)申請附件材料:
1、中方申請人除了在線填寫提交中文申請書以外,還須同時提交(在ISIS系統內以附件形式上傳,同時還須打印紙質版報送)美方合作者向NIH提交的全套英文申請材料的副本(包括雙方簽字的支持信(Letter of Support))。無此全套英文申請材料副本的,視為無效申請。
建議中方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除嚴格遵循本指南要求,同時認真閱讀NIH的項目征集指南(1、NIH院外指南鏈接:http://grants.nih.gov/grants/guide/rfa-files/RFA-AI-12-021.html; 2、NIH已向其院內人員公布了其院內指南,該指南內容請參見本中文指南文末所附的英文信息)的相關要求,以全面了解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中方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還須另頁以附件形式提交英文學術簡歷。
(四)中文申請書填寫完成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并將系統自動生成的PDF文件打印一份。電子版申請書并所有申請附件材料須經依托單位確認后在ISIS系統中提交;紙質申請書經依托單位簽字蓋章后,連同所有申請附件材料的打印版一式一份,一并報送基金委國際合作局美大處 (地址見后)。
注:紙質版材料應與電子版材料完全一致,任何一版材料不全的,視為無效申請。
五、中方項目申請截止時間:
電子申請材料:2012年9月21日下午4點(截止時間以ISIS系統內提交時間為準);
紙質申請材料:2012年9月21日(以郵戳日期為準)。
美方項目申請截止時間為2012年9月18日,雙方申請人應確保各自在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請。
未按上述時限要求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六、聯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美大及東歐處
郵 編:100085
聯系人: 魏芹劉秀萍
電 話:010-62325544; 010-62325377
傳 真:010-62327004
電 郵:weiqin@nsfc.gov.cn;liuxp@nsfc.gov.cn;
附1:資助領域說明(英文)
附2:美NIH向其院內研究人員發布的“院內項目指南”(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