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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山西省科技廳《關于2011年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晉科函[2011]42號)和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轉發山西省科學技術廳〈關于2011年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晉教科函[2011]28號)文件的要求,2011年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及條件
2011年省科學技術獎推薦范圍包括科學技術進步類、自然科學類及技術發明類共三類獎項。具體條件:
1、推薦項目應符合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規定的相應類別獎項所要求的基本條件,且通過省科技廳或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的科技成果鑒定(評審)。未經科技成果鑒定(評審),但符合下述條件的項目,在通過科技成果登記后可納入評審范圍。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行業準入方式,并已通過法定的專門機構審查確認或行政審批一年以上的科技成果,如:新藥、醫療器械、食品、技術標準等。
(2)已獲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和實現轉化,且規模化實施兩年以上的專利技術成果。
(3)主要表現形式為學術論文、專著,且已在國內外同領域的學術刊物或學術會議上公開發表或者作為學術專著出版,引起了國內外同行專家的關注、評論和引用,并由所在單位學術機構出具綜合評價意見的基礎或應用基礎研究成果。
(4)執行國家或省級科技計劃,按規定采用驗收方式,由下達任務的部門組織,按照計劃任務書或合同書所規定的驗收標準和方法進行驗收評價,并做出了正式驗收結論的科技成果。
(5)科學技術普及項目申報范圍限于2005年以來出版發行的科普圖書、科普電子出版物及音像品(以下簡稱科普作品)。科普作品在出版上應當符合國家《出版管理條例》、《圖書質量管理規定》及《電子出版物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并同時具備創新性突出、社會效益顯著、對科普作品創作的示范帶頭作用明顯等條件。
2、推薦科學技術進步類和技術發明類獎的項目須經過一年以上的正式應用和實施,并在所附應用證明材料中予以明確說明,科普作品要求已公開出版發行一年以上;推薦自然科學類獎的項目,其相關論文、專著應已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或者作為學術專著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學結論已被國內外同行在重要國際學術會議、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尤其是重要學術刊物及學術專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在實際中得到應用。
3、凡存在知識產權以及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方面爭議的,在爭議未解決之前不得推薦參加省科學技術獎的申報。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取得有關許可證,且直接關系到人身安全、社會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項目,如食品、藥品、基因工程技術和產品等,在未獲得主管行政機關批準之前,不得推薦參加省科學技術獎的申報。
5、同一技術內容的項目不得重復推薦科學技術進步類、自然科學類和技術發明類獎項。
6、參加過省科學技術獎評審未予授獎的,如再次推薦須隔一年,且其研究成果應獲得新的實質性進展。
二、申報程序
1、申報人登陸山西省科技廳網站,點擊“申報專題”中的“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專題”鏈接,再點擊推薦專題上部的“網絡推薦系統”圖標進入獎勵推薦系統,完成注冊后,按照系統填報說明填寫項目推薦書,填寫完成并確認數據無誤后,打印推薦書,點擊“數據上報”發送數據到推薦單位。
注:推薦書填寫完成后先打印一份,經學?蒲Ъ際醮ι蠛撕,再進行數據上報。
2、申報人按照《201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的有關要求準備附件材料,并按要求裝訂齊全書面推薦材料后,報送學?蒲Ъ際醮Α
3、上述申報材料先參加由山西省教育廳組織的“山西省高等學?蒲Ъ際踅薄逼郎,再從中擇優推薦參加“山西省科學技術獎”評審。
三、申報材料
1、推薦書填寫要求
推薦書是省科學技術獎勵評審的主要依據,申報人要嚴格按照《201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要求認真填寫,重點突出項目的主要技術創新、發現或者發明內容。推薦書應當完整、真實、可靠,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所提交的書面材料和網上填報的推薦書電子數據必須保持一致。
(1)自然科學類獎的主件(第一至第八部分)不得超過40頁,主要附件(第九部分)不得超過36頁;科學技術進步類和技術發明類獎的主件不得超過50頁,主要附件不得超過40頁。
上傳word文件須按照“用戶上傳word文檔格式說明”(見工作手冊第91、92頁)中的要求進行格式設置,否則打印出來的推薦書不符合要求。上傳圖片格式應為jpd、jpeg格式,單個圖片大小不超過140k。
(2)瀏覽器必須用IE,建議使用IE7.0及其以上版本瀏覽器。
(3)右上角的提示信息勾選為“顯示”時,在填報時點擊鼠標能夠查看相應的填報要求。
(4)第八項“推薦單位意見”一欄填寫“同意”。
(5)打印推薦書后對書面推薦書與網上電子數據的一致性進行審查。即:書面推薦書左下角條形碼的后四位必須與網上項目列表中“認證碼”列內容一致。
(6)完成人本人不能簽名的,應提交紙質書面說明。
2、成果登記的材料
需進行成果登記的項目,應提供推薦條件所述成果登記項目應具備的相應條件的有關材料及項目查新檢索報告。同時,項目完成人應下載并安裝“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V6.0版”,將成果信息錄入登記系統后打印出《科技成果登記表》,裝訂在書面推薦材料最后(本表不計入附件頁數),并將系統導出的數據(文件名CGSBQY.ARJ)報送。
3、申報材料要求
(1)裝訂成冊的全套書面推薦材料一式4份(其中1份為原始件,請在《推薦書》首頁左上角注明),科普項目應同時報 送其最新版本的科普作品(圖書或電子出版物)樣本4套;
(2)不含“主要完成人情況表”、“主要完成單位情況表”和“推薦單位意見”的《推薦書》主件內容一式20份;
四、截止時間
2011年7月1日。
五、其他事項
1、相關通知及《201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學科(專業)評審組評審范圍與代碼、科技成果登記系統等全部可從山西省科學技術廳網站(http://www.sxinfo.gov.cn)的“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專題”欄目查詢和下載。
2、涉密項目不得通過網絡系統推薦。
3、經形式審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不能參加本年度省科學技術獎的評審。
4、推薦系統軟件使用過程中遇到問題,請直接與山西省科學技術廳信息中心聯系,聯系人:舒強、李向東,聯系電話: 4171422、4062344、4063509轉8207、8201。
5、校內聯系人:王靜、成曉龍,聯系電話:4135421、 4135895。
請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擇優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