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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科學技術司《關于申報200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6]83號)文件精神,教育部2006年人文社會科學一般項目的申報受理工作已經開始。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和學科范圍:
2006年申報的一般項目分為:(1)規劃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5萬元;(2)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3萬元;(3)專項任務項目,經費由項目承擔人自籌,自籌經費不低于3萬元。
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2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和高校的實際情況,本次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包括:(1)管理學;(2)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理論教育;(3)哲學;(4)邏輯學;(5)宗教學;(6)語言學;(7)中國文學;(8)外國文學;(9)藝術學;(10)歷史學;(11)考古學;(12)經濟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情報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統計學;(22)港澳臺問題研究;(23)國際問題研究;(24)交叉學科/綜合研究。
二、申報條件:
1、本次項目不設項目申報指南,申請者可根據自身的研究專長,結合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及學科發展的需要,自行擬定研究課題。
2、每個申請者只能申報一個項目,課題組參加人員不能同時參加二個以上項目的申請。申請者除必須符合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的申報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規劃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在編在崗教師;
(2)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及參加人員,應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不超過35周歲;
(3)專項任務項目申請者,必須獲得校外有關部門,包括政府部門(非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的經費資助(不低于3萬元);必須填寫項目申請書中的“其他經費來源”欄,并附學校財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3、申請書須根據項目類別和資助經費進行項目的設計論證,并須寫明申報項目的學科門類、二級學科(交叉學科/綜合研究可以按一級學科申報),以方便專家評審。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一般項目:
(1)未完成教育部一般項目者;
(2)已承擔國家級或教育部重大、重點項目尚未完成者;
(3)已獲得國家級資助的課題或其中的子課題;
(4)本年度申報重大攻關項目和基地重大項目。
三、申報材料:
1、申請者須填寫《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一式9份(含原件1份),B表單獨裝訂,夾在申請評審書內。其中B表為匿名評審表,填報時不得出現申報者有關信息。申請評審書統一用A4紙印制,電子版發送至郵箱zhouqin820@163.com。
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可從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管理信息網(http://www.sinoss.net/)或校園網科技處網頁“相關下載”處下載。
四、申報截至日期:
2006年8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請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擇優選報。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