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部)、處(室)、館(所)、中心、醫院: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轉發山西省人事廳<關于申報我省2006年度留學回國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經費的通知>的通知》(晉教科函[2006]32號)、山西省人事廳《關于申報我省2006年度留學回國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經費的通知》(晉人字[2006]208號)文件精神,現將2006年度資助經費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條件
(一)在國外留學一年以上,學有所成,取得博士學位或取得碩士學位同時承擔省以上重點項目的;
(二)能獨立主持研究開發工作,有培養發展前途;
(三)申報項目屬于領先水平,具有應用開發前景,可產生良好經濟效益。
進入我省留學人員創業園創辦科技型企業的人員可以申請資助經費。
二、申報項目類別
(一)重點項目資助,用于資助回省留學人員從事我省重點攻關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具有廣泛應用前景的新技術研究開發等項目、某一學科領域具有領先水平的研究開發項目。
(二)普通項目資助,用于資助新近回省的留學的人員,從事某一學科或技術領域的研究。研究課題學術思想新穎,具有重要科學價值或較好應用開發前景。
(三)其他類資助,用于資助海外留學人員短期回國開展合作研究、學術技術交流、考察、講學等活動。以及資助留學回國人員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購買科研必需的儀器零部件、化學試劑、藥品、耗材和圖書資料等。
三、申報程序
申報人員需提供符合申報條件的相關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
2、所在單位或國內合作單位及主管部門的申報函;
3、《山西省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報表》一式四份及申請表電子文檔一份(表格見晉人字[2005]81號文件附件,或登錄山西人事人才網站下載,網址:www.sxsrs.gov.cn);
4、同行專家對項目的推薦資助書面意見。
四、申報截止日期
2006年10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