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我校新進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辦法》(山醫大校人字〔2002〕第27號)精神,現將2017年度新進教職工初聘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擬初聘人員:
2017年度新進博、碩士畢業生及2017年之前未初聘的新進人員。
二、初聘有關條件:
1.博士畢業的新進教師,經3-6個月見習期,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導師制技能考核合格并完成學校規定的培訓任務,經所在單位考核(考察)并推薦,學校研究,可初聘為講師。博士畢業的其他專技人員,經3-6個月見習期,經所在單位考核(考察)并推薦,學校研究,可聘為相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碩士畢業的新進教師,經12個月見習期,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導師制技能考核合格并完成學校規定的培訓任務,經所在單位考核(考察)并推薦,學校研究,可聘為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碩士畢業的其他專技人員,經12個月見習期,經所在單位考核(考察)并推薦,學校研究,可聘為相應的初級專業技術職務。
三、其他事宜:
1.各單位擬申請初聘人員須提交如下材料:
(1)《c7c7.app新進教職工見習期、試用期考核及職務聘任審批表》一式兩份。
(2)《c7c7.app教職工見習(試用)期滿考核表》一式兩份。
(3)《初聘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一式兩份。
(4)博(碩)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教師提供)復印件兩份,復印件須加蓋院系公章(由院系辦公室人員注明此件復印于原件,復印人簽字,注明日期)。
(5)所有表格均用A4紙正反面打印,基層單位簽署意見。
2.教研室、院系意見應明確寫明“考核優秀/合格/不合格,同意推薦初聘為助教/助理實驗師/講師/助理館員等”,所有簽字處均應由本人親筆簽名。
3.各單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材料統一匯總,于12月25日前提交至人事處708辦公室。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