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完善高層次人才服務考核評價工作,根據《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暫行辦法》(山醫大黨〔2018〕46號)精神,現就報送人才引進工作組事宜通知如下。
一、機構組成
各教學單位應成立人才引進工作組,組長由黨政領導擔任,具體成員由各單位確定,成員不得少于7人(含7人)。
二、主要職責
各單位人才引進工作組負責本單位人才引進工作,科學制定并落實各類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對擬引進人才的學術水平、工作能力和發展潛力進行初評,并提出初聘意見;擬制高層次人才聘任協議書,明確考核內容與目標;負責高層次人才的日常管理與考核。
三、具體要求
1.明確主體責任。第三層次以下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主體責任為二級院系,黨政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人才引進有關規定,對擬引進人才進行考核評價,并提出初聘意見。經學校研究同意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所在單位的人才引進工作組須按要求明確其崗位職責,并簽訂聘用合同,同時負責追蹤完成日常管理和聘期考核工作。
2.加強考核管理。學校將人才引進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績效進行考核。各單位要綜合考核教學科研水平、師德師風情況和履約情況等。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和相關待遇發放的依據。
3.人才引進工作其他事宜請遵照《c7c7.app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暫行辦法》(山醫大黨〔2018〕46號)規定執行。
4.請各單位于2019年8月30日下午5:00之前將本單位人才引進工作組組成情況報學校人事處備案。紙質版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報至中都校區教學辦公樓704室,電子版發至sxmuwork@126.com。聯系電話:0351-3985289。
人事處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