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社廳、省教育廳《關于批轉<2019年度全省高等學校教師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19]1241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將2019年度學校教師系列高級職稱學術答辯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辯人員范圍
申報教師系列高級職稱人員,經論文查重檢測、論文論著代表作外審和教學考察均合格的,均需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學術答辯。
二、答辯材料
1.填寫答辯書1份、答辯袋封面1份(附件1、附件2)。申報答辯的學科必須與本人從事的專業和擬申報評審的學科一致。
2.任現職期間或近5年來的學術技術工作總結(字數不超過2千字,用A4紙打印5份)。學術技術工作總結要點可填入答辯書相關欄目。
3.提交2篇任現職以來,查重合格、且論文論著代表作外審合格的學術論文復印件2份。
4.答辯檔案袋封面貼在檔案袋上,袋內裝答辯書1份、學術工作總結一式5份、兩篇學術論文復印件各2份。
三、答辯內容及要求
1.個人及專業情況、學科專業發展動態及學術、技術觀點。
要求:脫稿講述,時間不超過5分鐘。
2.專業工作及創新能力測試,拆封答辯。
專家事先根據答辯者提交的論文和總結,在此范圍擬出3道答辯題目,答辯者從中選擇2道題回答。
要求:現場拆封,回答2個問題,總時間不超過8分鐘。
3.專家提問、專家點評。
4.答辯總時間15分鐘。
四、答辯形式
現場公開,允許參加答辯人員及其他人員旁聽。
五、答辯目的
通過答辯考察了解答辯論文的真偽、學術水平的高低,衡量答辯者的教學科研成果在所從事專業領域內的學術地位和作用。對學術上有爭議的觀點,答辯人和答辯評委可將各自的意見寫成書面材料呈交學校相關部門裁定。
為了維護答辯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歡迎參加答辯人員對答辯工作進行監督,如發現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者,可向學校相關部門實名舉報。
六、評分標準
評委根據答辯者的水平賦分后,按優秀、合格、不合格3:6:1的比例進行排隊、確定名次。按得分高低,優秀比例不得突破30。淘汰比例不得低于10%。
答辯成績:實行百分制,論文、科研學術水平評價占總成績的50%,答辯成績占50%。答辯實行末位淘汰。
破格晉升教師高級職稱者,答辯成績須為優秀。
七、注意事項
1.凡答辯沒有通過者,不能參加申報評審。答辯成績剛達到合格線,且學術水平、工作業績較差者,在評審時學科組一般不向學校高評會推薦。
2.凡參加答辯的人員,答辯時不得攜帶任何講稿和提綱。
3.答辯人員應按時到達指定答辯地點候答,未按時到者按棄權處理。
4.進入答辯會場人員要及時關閉手機。
5.等候答辯或旁聽時,不得在會場隨意走動、交頭接耳、對答辯人評頭論足、發出任何聲響,以免影響答辯人現場發揮。
6.答辯者對答辯成績有異議者,以書面形式向學校相關部門申訴。
7.凡有違反上述紀律者,經勸阻無效的,取消其當年答辯資格。
8.答辯成績當年有效。
9.12月25日17:00前,請各單位將申請答辯人員材料紙質版一套報送人事處708室。
10.答辯時間定于12月26日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人事處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