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政府系統文稿服務、決策咨詢工作的交流學習、互學互鑒,更好發揮以文輔政、以策資政作用,省政府研究室擬于6月起組織開展文稿起草交流學習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流學習原則
交流學習應當遵循工作需要、嚴格審批、規范管理的原則,做到組織安排與個人意愿相結合,崗位需求與人員素質相匹配。
二、交流學習范圍
省政府系統各委辦廳局,省屬企業,省屬重點本科院校,各市政府辦公室、研究室、發展研究中心從事文稿起草工作的骨干人員。
三、交流人員條件
?。ㄒ唬?/span> 政治可靠,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和保密意識;
?。ǘ┌誥匆?、年富力強,具備一定文字功底,且有綜合文稿起草工作經歷;
(三)正式在編干部。
四、交流學習時間
2021年6月起 ,分批開展,交流學習時間一般不超3個 月。確因工作需要延長的,經省政府研究室和學校主要領導同意,履行相關手續后,可延長3個月,累計不超過6個月。
五、有關事項
1. 交流學習期間,工資、獎金等個人福利待遇由學校保障,省政府研究室提供食宿便利。
2. 交流學習期滿,辦理相關手續后返回所在單位,省政 府研究室對其表現予以鑒定評價。
六、報名方式
有意申報交流學習人選者,請于5月27日上午12點前,持所在單位出具的書面推薦函及《文稿起草交流學習報名表》(見附件)到中都校區人事處704辦公室報名,《報名表》電子版發至rscbgsbgs@163.com。
聯系人:張俊梅
聯系電話:0351-3985393
附件:文稿起草交流學習報名表
人事處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