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開展 2024 年上半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晉教審批函 [2024]4號)精神,現就做好學校2024年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截止到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我校在編在崗的專任教師和附屬醫院完成1門教學課程的在編在崗人員,均可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認定時間和地點
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2024 年3月25日 9:00—24:00,該系統只在規定時間開放報名,過期無法補報。
申請人現場確認時間:2024 年3月26日9:00 至3月26日18:00。
申請人現場確認地點:c7c7.app中都校區教學辦公樓614室。
申請人將所有申請材料紙質版(見附件 )按應提交的材料順序裝入檔案袋,檔案袋上注明“單位-序號-姓名-身份證號”,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要求
申請人應當具有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結業”“肄業”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三)普通話要求
申請人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證書目前不設有效期,國家普通話證書全國通用,但部分證書上標注了證書有效
期的,以標注時效為準。
高等學校中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師職稱(須經省人社廳備案)或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對其普通話不做要求。
(四)崗前培訓要求
申請人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并取得合格證。(參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職教師崗前培訓國家級示范項目并取得合格證的人員除外)
(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要求
申請人須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并取得合格證書。
學校中具有高等學校副教授以上教師職稱(須經省人社廳備案),或具有博士學位,或參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職教師崗前培訓國家級示范項目并取得合格證的人員除外。
(六)體檢要求
申請人的體檢標準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晉教人字[2005]19號)執行。在三甲醫院或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體檢醫院須根據體檢標準對申請人進行體檢,并對體檢情況現場做出結論,“體檢結論”要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樣,并加蓋體檢醫院章。
備孕人員須完全按照體檢表內容逐項檢查,不可缺項;懷孕人員可免做胸透項目,但需提供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
四、認定程序
(一)申請人員網上申報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https://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
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須選擇認定機構為山西省教育廳,確認點選擇c7c7.app。具體確認地點報名時可在報名界面查看。《個人承諾書》請根據系統要求掃碼簽字。申請人可在現場確認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對信息進行修改。
(二)申請人員體檢
申請人在完成網報后持貼有與認定網報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附件 1)(需 A4 紙雙面打?。┰詮娑ㄊ奔淶揭皆禾寮?。
(三)申請人應提交的紙質版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3)
1.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證明
高等教育學歷信息已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申請人員,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
不能核驗的申請人,現場確認時需提供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持港澳臺學歷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持國外學歷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普通話等級證明
學校副教授以上教師職稱(須經省人社廳備案)或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除外,申請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申請人員,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申請人,須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證明
學校副教授以上教師職稱(須經省人社廳備案)或具有博士學位或參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職教師崗前培訓國家級示范項目并取得合格證的申請人除外,需提供本人《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5.崗前培訓合格證明
學校副教授以上教師職稱(須經省人社廳備案)或參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職教師崗前培訓國家級示范項目并取得合格證的申請人除外,需提供本人《山西省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6.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申請人須提交本人《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附件1)原件,且當次有效。申請人需到指定醫院體檢(須有體檢合格結論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
(四)其他材料
1.近期白底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1張(與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電子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版; 照片背后用油筆備注:005-姓名-身份證號)。
2.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特許條款的教授、副教授需提供本人任職資格證書原件;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特許條款的博士,需提供博士學位證原件;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特許條款的參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職教師崗前培訓國家級示范項目并取得合格證的申請人,需提供合格證原件。
3.所有申請人提供本人與所在學校簽訂的專任教師合同原件,高等學校附屬醫院臨床教學人員提供與醫院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合同應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有效)。
4.近期社保繳納證明(繳納單位為申請人所在學校(醫院))或入編證明材料。
5.附屬醫院臨床教學人員需提供衛生系統中級及以上任職資格證書原件。
6.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認定要求
(一)申請人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各單位要嚴格進行現場確認,確保材料齊全、真實。申請人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根據《教師資格條例》第二十二條,在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造成損失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根據《教師法》第十四條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第六章有關規定: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各高校應及時向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上報本校喪失或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信息,并在信息庫中予以記錄。
附件: 1.山西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2.2024年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花名表
3.提交材料注意事項
人事部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