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級要求,為進一步提升各院系和附屬醫院教學人員的業務素質及教學水平,切實提高教學質量和課堂效率,結合學校實際,現就做好學校2025年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教育教學能力初試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初試對象
1.參加學校組織的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擬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高等學校在編專任教師。
2.附屬醫院臨床教學人員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由學校人事部門納入學校教師隊伍管理;
(2)承擔學校教務部下達的教學任務,系統講授 1 門以上學校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
(3)取得衛生系統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4)須與附屬醫院簽訂具備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且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社保。
3.已取得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已取得博士學位的教師或被選定參加中西部高校新入職教師國培示范項目培訓且取得《高等學校新入職教師國培示范項目培訓合格證書》的教師可免于參加教育教學能力初試。
二、初試內容
初試采用試講形式,主要考察參加初試人員把握相關學科知識的能力,實現教學目的、駕馭課程內容、運用教學語言和教學資源的能力,回答問題、板書和講解能力以及儀表儀態、言行舉止、師德修養和對本次試講教學效果自我評價和教學反思的能力。
三、初試要求
1.參加初試人員從申請任教學科教材(現行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教材)中任選三章分別準備2學時內容(不含概論部分),由測試組專家指定其中一個內容進行試講。參加初試人員須提前準備試講課次的教案,測試時提交專家組,作為評判其教學設計能力的依據之一。測試時間不超過 20 分鐘,試講只用板書,不使用PPT。
2.初試總分為100分,70分以上(含70分)為通過,70分以下為不通過;教育教學能力初試通過者,方可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四、其他事項
1.為進一步提升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本次初試工作由學校教學督導委員會全面負責。
2.各院系、附屬醫院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此項工作。結合各單位的實際,根據需要組織開展必要的指導培訓。指導培訓工作由各院系、附屬醫院教務部門與學校教學督導委員會聯系確定。
3.各院系、附屬醫院負責完成報名組織與資格審核,確定人員名單后,及時對接學校教學督導委員會,確定初試時間、場地等。初試和指導培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各單位承擔,發放辦法可參照《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支付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晉財購〔2021〕24號)和《山西省財政廳 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省直機關培訓費中師資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晉財行)〔2018〕49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4.校人事部、教務部、醫院管理部聯合對各院系及附屬醫院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初試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五、有關說明
1.教育教學能力初試報名時間:4月25日—5月6日,各相關單位須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推進工作,確保初試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初試成績及合格人員名單由學校教學督導委員會向校人事部提交。初試通過者,方可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學校教學督導委員會聯系人:喬老師,聯系電話:13503516534,郵箱:jxddw2025@126.com)。
2.近三年,曾獲得校級教學比賽三等獎(含)以上、省級及以上教學比賽優秀獎(含)以上或相應級別教學比賽獎勵,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并經學校教學督導委員會審核后可申請本次初試免試。
3.參加初試人員在填寫《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初試報名表》時,“申請人任教學科”一欄,須在《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表》所列的學科中選擇相同或相近的學科。
附件:
1.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初試報名表
2.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表
人事部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