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和學校有關研究生招生文件規定,結合人文學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方式,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能力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量化業務課考核成績,明確綜合素質考核等次結果。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領導和實施
學院成立2023年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專業工作組”,根據分工負責復試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和實施,確保復試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開,申訴渠道暢通。
(一)人文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
組長:王志中 李薇
成員:鄧蕊 薛云珍 燕娟 李薛嘉
(二)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
組長:鄧蕊
成員:薛云珍 鄧蕊 燕娟 荊雷 張濤 李薛嘉
秘書:張亞亞 田璐敏 梁玲君 劉娜
(三)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李薇
副組長:王志中
成員:張燕 張濤 荊雷
(三)專業工作組
1、人文醫學專業組
組長:鄧蕊
成員:王志中 薛云珍 燕娟
秘書:梁玲君
2、應用心理學專業組
組長:薛云珍
成員:薛朝霞 武穎 周旻
秘書:張亞亞
3、社會工作專業組
組長:李薛嘉
成員:鄧蕊 蘇果云 齊建
秘書:田璐敏
三、復試名單的確定
(一)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劃定的進入復試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二)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和各院系及學科(專業)的要求。
(三)農村定向醫學生必須嚴格履行國家有關規定,我校各專業均不接受其復試和錄取。
四、復試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復試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人文學院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①身份證。
②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單位公章的成績單。
③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④政審表及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在我校研究生學院網頁下載。
⑤能夠證明考生科研或業務能力的論文、四六級英語成績單、科研成果及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的證書等原始材料及復印件。
以上材料經審核如不符合相關要求,則不能進入下一階段復試環節。
五、復試工作安排
復試著重考查考生綜合應用所學專業知識的熟練程度、外語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精神、思想政治、心理人文素養等,從而更為全面地考查考生的培養潛質;對報考專業學位的考生,在考查其基本理論知識、基本技能的前提下,著重考查其專業知識的應用、實踐經驗、實驗能力和科研動手能力,建立符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特點的選拔標準,保證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質量。復試形式包括筆試(專業課考試、外語考試等)、面試(思想政治素養、心理健康狀況、專業知識、外語口語聽力等綜合素質測試)。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各專業復試小組秘書全程記錄每名考生的面試情況,并妥存備查。
(一)筆試
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閉卷考試(成績低于60分為筆試不合格)。各專業組自命試題,命題人員(責任人)簽署《2023年c7c7.app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自命題保密承諾責任書》(見附件1)。
(二)面試
筆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階段。面試小組以外語口試、專業及基礎知識、實際操作能力、綜合素質、報考材料等項目及其評價標準綜合計算得出面試成績,由面試小組填寫面試評語。按照錄取成績計算方法,最終計算考生錄取成績,并提出錄取意見。面試組成員根據考生有關情況,填寫《c7c7.app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登記表》(各學科事先準備好,見附件2),由秘書匯總其成績,計算各項指標平均分后計算其各項均分及總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并填寫《c7c7.app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面試考核成績表(人文社科類)》(《學校實施辦法》有統一表格,見附件3)。
六、指導關系雙選
經復試成績核準并公示擬錄取名單后,導師與考生可進行指導關系雙選。
七、錄取標準
各學科復試小組根據考生最終成績(初試+復試),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及時上報學院,學院工作小組審核后及時上報學校。
復試小組將復試成績及錄取意見填入在《c7c7.app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登記表》(《學校實施辦法》有統一表格,見附件2)中。
(一)錄取原則
1、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2、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二)錄取成績計算方法
錄取成績:百分制,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組成。計算公式如下:
復試成績=(筆試科目成績÷筆試科目門數)×0.2+面試成績×0.1
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科目合計總分×100)×0.7+復試成績
八、擬錄取信息上報與公示
(一)上報
錄取信息在規定時間前完成數據匯總上報校研究生學院。具體要求按《學校實施辦法》執行。
(二)公示
擬錄取學生名單在本院公示5天,公示內容包括學生姓名、復試成績、錄取專業等信息。公示無異議者上報學校。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提出申訴,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將予以審核復議,并公布復議結果。
最終錄取結果以學校研究生學院公布為準。
九、咨詢與申訴
(一)本實施方案由人文社會科學學院負責解釋。學院咨詢電話:0351-3985126(人文學院院辦)。
(二)考生對于復試過程及結果有異議,可向學院紀檢監督領導進行舉報或申訴。電話:0351-3985127。
本細則未詳列的接收研究生條件、網上報名、體檢、上交材料等等各項內容完全依照研究生學院頒布的《學校實施辦法》執行。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2023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