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處置大型設施設備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教學秩序穩定。
1.2工作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救援體系力求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c7c7.app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學校大型設施、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大型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其使用、管理設施、設備的種類和:Τ潭,制定本單位具體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領導組
組 長:分管校領導
副組長:學校辦公室、武裝保衛部、科學技術部、資產管理部、后勤保障部負責人。
2.2應急工作組
使用大型設施及設備的相關院系、部門負責人。
2.3職責
負責統一部署、協調、組織本應急預案的實施;接到事故或險情報告后,立即通知有關人員進入工作狀態,并向學校領導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部門報警,同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預案工作經驗教訓。
2.4預警預防機制
加強對使用和管理設施、設備人員的規范操作、安全教育,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預測預警體系。
3、應急救援程序
3.1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立即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及社會相關救援部門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名稱、設施設備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周邊情況、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3.2發生事故時,領導組成員設立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領導組組長擔任,迅速劃分警戒區域,確定應急事故的實施方案,組織指揮應急處置隊伍實施處置行動。
3.3配合事故處置專業隊伍
應急工作組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協助、配合專業處置隊伍,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助工作。
4、應急事故處置現場要求
4.1現場指揮部和各專業救援隊伍之間應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系。
4.2應急車輛應服從當地公安部門或事故單位人員的安排行駛和停放。
4.3事故發生初期, 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并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隊伍進入事故處置現場。
4.4專家咨詢人員到達現場后,協助專家對事故情況做出判斷,提出處置實施辦法和防范措施的建議,事故得到控制后,參與事故調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4.5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應急救援的大局,在事故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以及場地占用時, 不得阻攔或拒絕。
5、應急事故結束及后期處置
事故得到控制后,由應急領導組決定事故處置結束并對救援情況進行評估,對險情或事故的損失情況進行統計,將評估結果上報學校及有關部門,妥善做好善后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災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生活秩序。
6、附則
6.1制訂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后勤保障部組織制訂并負責解釋。
6.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