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確保學校組織的各類國家級考試以及學校各類課程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及時預防和有效處理考試過程中的突發事件,從保障廣大考生利益、維護考試公平、公正的角度出發,建立、健全學校的應急處置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損害程度,促進學校安全與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我省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按照教育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國家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實施辦法(暫行)》及學校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在校黨委、校行政的領導下,實行責任制劃分,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根據考試安全突發事件的范圍、性質和:Τ潭齲允錄進行處置。相關院系、處室主要領導是本單位突發考試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相關單位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由其負責事件的先期處置,由分管校領導負責所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工作。
1.3.2提高防范考試安全突發事件的責任意識、大局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等各項準備工作。加強預測、預警、預報、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快速反應,啟動應急響應,采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蔓延,把損失降到最低。
1.3.3建立考試安全快速反應機制,完善聯動協調機制,與考試安全工作相關的各部門密切配合,努力做到快速反應、協同對應。
1.3.4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加強應急管理,使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法制化。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學校組織的各類國家級教育考試以及學校各類課程考試,主要包括命題組織管理、試卷印刷、運送、保管、考試實施、評卷組織管理、成績登錄等環節出現的泄密、違規事件。
2、考試安全突發事件級別劃分
根據事件:Τ潭,學?際園踩嗤環⑹錄分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兩個等級。
2.1重大事件
考試期間發生地震、火災或其他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考試期間發生突發性暴力事件或大面積暴發傳染。揮捎謐勻輝趾、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導致試卷不能按時運抵考點或者大量考生無法按時到達考點;在命題、印刷、運輸、考前保管等環節發生試卷被盜、丟失、被私自拆啟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考試期間發生考生集體作弊、集體罷考、集體鬧事、毆打工作人員、損毀公共財產等情況導致考點秩序混亂、管理失控;其他不可預測的重大事件。
2.2一般事件
試卷啟封后,發現試卷科目與本場考試科目不符,或者試卷數量與考場編排不符,或者試卷有缺頁、漏印、重影、損壞等情況;考試過程中,發現試卷試題出現明顯錯誤;語言聽力考試過程中,出現內容明顯錯誤、語音介質放音不正常或語音設備發生故障;考試過程中,考點突然停電;考試過程中,考試機出現病毒和軟件故障,或者局域網出現中斷、病毒和軟件故障等;其他不可預測的一般事件。
3、組織體系
為了加強考試安全保障,避免突發事件的發生,成立考試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組。
組 長:黨委書記 校長
副組長:分管校領導
成 員:教務部部長、研究生學院院長、繼續教育學院院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務處,日常工作由教務部承擔。考試期間,各院系或考區要成立應急工作小組,建立健全考試信息溝通機制,各院系或考區實行突發事件逐級報告制度,快速有效地應對各類考試突發事件。
領導組主要職責:負責協調處理國家統一考試和學校統一考試命題、保密等工作中的突發公共事件,確認事件的性質和等級,啟動相應的預案,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事件進展情況和處置措施,并落實上級部門的決策和部署。決定對外公布、公開與事件有關信息的時間和方式,總結經驗和教訓,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根據事件的情況和需要,由學校考試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組統一安排部署,成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3.1組織協調組:學校辦公室
3.2現場警戒組:武裝保衛部
3.3通訊保障組:學校辦公室、宣傳部、網絡中心、后勤保障部
3.4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部
3.5交通保障組:武裝保衛部、后勤保障部
3.6宣傳報道組:宣傳部
3.7后勤保障組:后勤保障部
4、運行機制
4.1在各類國家級考試以及學校各類課程考試過程中發生重大事件,考點或各院系應立即向應急工作領導組報告。領導組應立即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還應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同時做好重大事件情況記錄。
4.2考試期間發生突發性暴力事件、自然災害或大面積暴發傳染病時,領導組應根據實際情況和上級部門要求做出?、緩考或其他處置措施。
在考試過程中發生自然災害,學校應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幫助考生解決食、宿、交通等問題,將自然災害的損失降至最低。
在考試過程中暴發傳染。Sε浜系胤秸府和衛生防疫部門,實行考點隔離、人員隔離或采取地方政府、衛生防疫部門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擴散。
4.3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導致試卷不能按時運抵考點或者大量考生無法按時到達考點時,領導組應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處理意見。應采取措施安撫考生情緒,將負面影響降至最低。應急處置工作組應請示學校應急領導組后,根據實際情況做出以下決定:該次考試延時;保留該批學生該次考試資格,順延至下次考試時,免費參加該科目考試;該批學生該次考試資格作廢。
4.4由于試卷在命題、印刷、運輸、考前保管等環節發生被盜、丟失、被私自拆啟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時,應急處置工作組和各相關單位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領導組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進行泄密事件調查。
如果在命題過程中發生試題泄密,領導組應根據實際情況做出以下決定:啟用第二套備用試題;重新命題,另外安排考試時間。
如果在試卷印制、運輸或保管期間發生試卷被盜、丟失、被私自提前拆啟或其他原因造成試題泄密,領導組應根據實際情況做出以下決定:啟用備用試題重新印制,考試照常舉行;重新命題,另外安排考試時間;已考科目成績無效。
4.5考試期間發生考生集體作弊、集體罷考、集體鬧事、毆打工作人員、損毀公共財產等情況導致考點秩序混亂、管理失控時,應采取措施盡力阻止事態蔓延,安撫考生情緒,將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如果在考試過程中發生集體作弊、考場秩序失控、集體罷考等情況時,應對考生進行勸解和教育,終止該場考試,并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考試規定進行詳細記錄和處理。
如果在考試過程中發生集體鬧事,毆打學校工作人員、損毀公共財產等情況時,應對考生進行勸解和教育,終止該場考試,不準涉案人員離開考。湊展液脫S泄乜際怨娑ń邢晗訃鍬己痛懟M,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4.6在各類國家級考試以及學校各類課程考試過程中發生一般事件,領導組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按照國家或學校有關考試規定做好情況記錄。領導組應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制定處理方案,通知考點采取相應措施。
試卷啟封后,發現試卷科目與本場考試科目不符,或者試卷數量與考場編排不符,或者試卷有缺頁、漏印、重影、損壞等情況時,領導組應通知考點根據實際情況啟用、復印備用試卷,補足考生因此而耽誤的考試時間,同時做好考生安撫工作。
在考試過程中,發現試卷試題出現明顯錯誤;語言聽力考試過程中,出現內容明顯錯誤、語音介質放音不正常或語音設備發生故障時,領導組在接到更正通知后,應及時通知考點和相關考生;如果有考生在試卷更正前交卷,應在其試卷上需更正的題目旁邊注明“更正前交卷”字樣,并按照國家或學校有關考試規定做好情況記錄。
4.7考試過程中考點突然停電時,各考點應做好考生安撫工作。如果停電不影響考生考試,考試應正常進行。如果停電影響考生考試,應立即啟用備用電源,保證考試正常進行。如果屬于區域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置工作組應與相關部門進行協調,確認恢復供電時間。領導組或應急處置工作組在請示上級主管部門后,做出以下決定:該次考試延時;保留該批學生該次考試資格,另找時間舉行該科目考試。
如果考試機出現死機、掉電、病毒或軟件故障時,各考點應做好考生安撫工作。監考教師應立即安排考生在備份機上進行考試,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補足考生因此而耽誤的考試時間,同時做好情況記錄。
如果局域網出現中斷、病毒或軟件故障等情況,應急處置工作組應安排相關技術人員盡力排除故障。領導組應請示上級主管部門后,做出以下決定:該次考試延時;保留該批學生該次考試資格,另找時間舉行該科目考試。
4.8發生其他不可預測的重大或一般事件時,應采取必要措施,將不利因素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4.9發生考試安全突發事件時,學校應急領導組、應急處置工作組和相關考務人員應根據事件等級和:Τ潭,親臨現場進行指揮和處置。
5、附則
5.1本預案由教務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5.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