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組織和學校黨委的工作部署,負責擬訂黨委組織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具體實施意見,并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和干部政策,負責處級、科級干部的選拔任用、培養教育、考察考核、管理使用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指導各基層黨委、黨總支和直屬黨支部的建設工作。
四、負責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校發展黨員工作。
六、負責學校黨校的日常工作及分黨校的指導工作。
七、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工作。
八、貫徹執行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宏觀管理與指導。
九、負責組織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等方面的統計報表和有關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
十、完成上級黨組織及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