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7c7.app數字檔案館(室)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數字檔案館(室)建設與管理,促進電子文件普遍應用,發揮電子檔案資源價值,保存學校歷史記錄,提高學校數字化發展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條例》《山西省檔案管理條例》《電子文件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規范》《數字檔案館建設指南》《數字檔案館(室)建設指南》及有關制度規范,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數字檔案館(室)是指學校檔案館為適應信息社會日益增長的對檔案信息資源管理、利用需求,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電子檔案和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副本等數字檔案信息進行采集、整理、存儲、管理,并通過不同類型網絡提供共享利用和有限公共檔案信息服務的檔案信息集成管理平臺。
電子文件是指學校在履行職責或者處理業務活動中,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辦理和存儲的信息記錄。
電子檔案指具有憑證、查考和保存價值并歸檔保存的電子文件。
第三條 電子文件與電子檔案應當來源可靠、程序規范、要素合規、安全可用。電子文件與電子檔案具有憑證、資產和查考價值,與傳統載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條 數字檔案館(室)管理工作堅持黨的領導,遵循全程管理、規范標準、高效利用、安全可控的原則。
第二章 電子文件的形成與歸檔
第五條 形成質量
(一)各部門形成的歸檔文件內容必須真實、完整、準確。各部門專兼職檔案員在整理過程中應逐卷(件)檢查,做到不漏項、不缺頁;
(二)歸檔的紙質文件應是原件,并同時掃描形成數字復制件;歸檔的電子文件應具有憑證性;
(三)歸檔的電子文件應按照《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規范》(GB/T 18894-2016)和學校數字檔案館(室)應用系統接收電子檔案的要求,對電子檔案的元數據、存儲格式和組件方式進行規范化整理。
第六條 歸檔范圍
(一)各部門應當按照《c7c7.app檔案分類方案、文件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收集歸檔文件,并進行分類、整理;
(二)歸檔電子文件的元數據應與電子文件一并歸檔,元數據歸檔范圍見《c7c7.app電子檔案元數據方案》。
第七條 歸檔時間
電子文件形成或辦理部門應定期將已收集、積累并經過整理的電子文件及其元數據向檔案館提交歸檔,歸檔時間最遲不能超過電子文件形成后的第二年六月。
第八條 歸檔程序
(一)業務部門兼職檔案員依據《歸檔文件整理規則》(DA/T 22),清點、核實電子文件的門類、形成年度、保管期限、件數及其元數據數量等;
(二)業務部門對電子文件的真實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進行鑒定,包括:
1.電子檔案的內容、背景及結構與形成時的原始狀態相一致,電子文件及其元數據能一一對應;
2.電子文件及其元數據經安全網絡或專用離線存儲介質傳輸移交;電子文件無病毒,電子文件離線存儲介質無病毒、無損傷、可正常使用;
3.電子文件及其元數據數量準確且齊全、完整,格式符合要求;
4.加密電子文件已解密,電子文件可被檢索、呈現。
(三)檔案員將清點、鑒定合格的電子文件及其元數據導入預歸檔庫,系統自動采集電子文件結構元數據,通過計算機文件名建立電子文件與元數據的關聯,在管理過程元數據中記錄登記行為,登記歸檔電子文件,填寫電子文件歸檔登記表;
(四)依據清點、鑒定結果,按歸檔年度填寫電子文件歸檔登記表,完成電子文件的歸檔。
第三章 電子檔案的接收與保管
第九條 檔案接收
檔案員在檔案系統中確認檔案目錄信息、歸檔電子文件數量、元數據和實體對象的規范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檢查合格的歸檔文件,在檔案系統中進行歸檔操作,完成檔案接收任務;
檢查不合格的歸檔文件,返回OA系統和本科生成績管理系統進行重新整理,并根據需要予以指導。
第十條 檔案保管
檔案員負責保存管理各類檔案,統一采用檔案管理系統進行管理;
檔案管理系統的機房設施由檔案館負責其建設、運行、維護等各項工作,機房環境、設施、服務器和存儲設施的配置及其安全保障等應符合檔案機房建設的統一規定和要求;
電子檔案的長期保存由檔案員采用相關設備與系統進行統一管理和維護,檔案員應定期對電子檔案進行例行檢查和安全保護工作,電子檔案需要進行保管期間的“四性檢測”、可讀性檢查等。
第四章 電子檔案的鑒定與處置
第十一條 檔案館應當定期對已達到保管期限的檔案進行鑒定處置工作。鑒定工作應當在檔案工作協調機制下進行,檔案館同相關業務部門有關人員組成鑒定小組共同開展,并將鑒定與處置的過程信息記錄在檔案管理系統中。對于重要檔案的鑒定與處置工作,必要時可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參與。
鑒定結束后,應當形成鑒定工作報告。對仍需繼續保存的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予以銷毀。
第十二條 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允許不得銷毀檔案,經鑒定可以銷毀的檔案,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檔案館編制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檔案的檔號、文號、責任者、題名、形成時間等內容,報請審核批準;
(二)學校檔案工作委員會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檔案館負責人、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檔案館經辦人、相關業務部門經辦人在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檔案館組織檔案銷毀工作,并與相關業務部門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在銷毀前,應當按照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檔案銷毀后,應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銷毀清冊永久保存。
第十三條 檔案銷毀應當在指定場所進行。電子檔案和檔案數字復制件需要銷毀的,除在指定場所銷毀離線存儲介質外,還應當確保電子檔案和檔案數字復制件從系統中徹底刪除。銷毀時應當留存電子檔案和檔案數字復制件元數據,并在管理過程元數據、審計日志中自動記錄銷毀活動。涉密檔案的銷毀應當符合《國家秘密載體銷毀管理規定》。
第五章 電子檔案的利用與統計
第十四條 檔案利用
(一)基本要求:
1.電子檔案的提供利用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保密規定;
2.學校檔案員根據工作崗位、職責等要求在數字檔案館(室)系統中為利用者設置相應的電子檔案利用權限;
3.利用者應在權限允許范圍內檢索、瀏覽、復制、下載電子檔案,未經允許不得拍照、錄相、摘錄、翻印、復印檔案資料;
4.電子檔案及其元數據的離線存儲介質不得外借,其使用應在檔案館的監控范圍內;
5.查閱利用檔案時要維護檔案原貌,不得涂改、拆卷、損毀檔案。對違規者,本館有權給予勸告、責令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任何人不得竊取、出賣和非法利用檔案,違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二)校內人員利用權限
業務部門根據各自權限,可登錄數字檔案館系統查詢數字檔案。在查閱檔案時,需提交檔案利用申請,經檔案管理人員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查詢利用所需的電子檔案。
(三)校外人員利用檔案
外來人員查詢檔案,由檔案館(室)利用服務部工作人員進行登記并提供代查服務。
第十五條 檔案統計
學校檔案員應建立檔案統計臺賬,做好各類檔案的統計工作。檔案統計工作應盡可能使用檔案管理系統的功能進行,應按照年度、類型等對電子檔案的數量、存儲年限等進行分類統計,以表格等直觀方式進行展示。
第六章 電子檔案的移交
第十六條 屬于國家綜合檔案館接收范圍的電子檔案,應當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
第十七條 檔案移交單位一般自電子檔案形成之日起5年內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對于有特殊要求的電子檔案,可以適當延長移交時間。涉密電子檔案移交時間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 電子檔案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元數據應當與電子檔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XML的封裝方式組織檔案數據;
(二)電子檔案的文件格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電子檔案有相應紙質、縮微制品等載體的,應當在元數據中著錄相關信息;
(四)采用技術手段加密的電子檔案應當解密后移交,壓縮的電子檔案應當解壓縮后移交;特殊格式的電子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起移交;
(五)檔案移交單位應當將已移交的電子檔案在本單位至少保存5年。
第十九條 電子檔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組織和遷移轉換電子檔案數據、檢驗電子檔案數據、移交電子檔案數據等步驟。
第二十條 電子檔案的移交可采用離線或在線方式進行。
第二十一條 離線移交電子檔案應當滿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移交單位一般采用光盤移交電子檔案,光盤應當符合歸檔要求;
(二)移交單位一般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一套光盤,光盤應當單個裝盒;
(三)移交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要求進行光盤數據刻錄及檢測;
(四)存儲電子檔案的載體和載體盒上應當分別標注反映其內容的標簽。
第二十二條 在線移交電子檔案的單位應當通過與管理要求相適應的網絡傳輸電子檔案,傳輸的數據應當包含符合要求的電子檔案及其元數據,數據結構一般為一張或多張光盤載體內電子檔案的存儲結構組合,單張光盤的數據量小于光盤的實際容量。
第二十三條 檔案移交單位在向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電子檔案之前,應當對電子檔案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移交。
第二十四條 待國家綜合檔案館檢驗合格后辦理交接手續,填寫《電子檔案移交與接收登記表》,由交接雙方簽字、蓋章,各自留存一份;《電子檔案移交與接收登記表》可采用電子形式并以電子簽名方式予以確認。
第七章 電子檔案安全管理與備份
第二十五條 檔案管理
檔案管理系統的安全、可靠、正常運轉由檔案館負責,應通過制定機房及其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來保障系統及檔案的安全,應不斷完善檔案管理系統的功能和更新換代軟硬件基礎設施來保障電子檔案的持續可讀性和安全可靠性。
第二十六條 檔案備份
(一)在確保電子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和安全基礎上,統籌制定電子檔案備份方案和策略,實施電子檔案及其元數據、電子檔案管理系統及其配置數據、日志數據等備份管理;
(二)電子檔案應采用在線、近線、離線與異地備份相結合的方式,降低電子存儲的風險,保障電子檔案的安全。備份存儲介質為在線私有云、近線磁盤陣列、離線移動硬盤及光盤,以上設備統一保存在檔案館機房、庫房防磁柜中,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拷貝和外借;
(三)數據備份和數據存儲用的磁介質要嚴格管理、妥善保存并在備份時進行登記。
第八章 電子檔案的保密
第二十七條 檔案館是保存和利用學校檔案的專門機構,也是學校的保密要害部位,檔案館人員、特別是涉密人員要高度重視檔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嚴格遵守國家的安全保密法律法規和學校的相關制度。
第二十八條 所有涉密檔案從接收、立卷、編排目錄、日常管理到利用均應嚴格遵循涉密檔案管理辦法,由專門的涉密計算機存儲,并標明密級,由專人管理。按照相關涉密計算機管理辦法的要求,確保涉密計算機的安全有效。
第二十九條 非檔案館涉密人員出入保密庫房,須經檔案館領導許可并嚴格履行出入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 按照檔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嚴禁在館內使用明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館,確保館內消防安全。
第三十一條 建立檔案館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履行安全巡查職責,在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電源、電閘,鎖好門窗,防止損害檔案安全的事故發生。
第三十二條 學校檔案館工作人員都要嚴格貫徹執行保密有關規定,定期接受保密教育,遵守保密紀律,明確保密職責,維護檔案信息安全。
第九章 傳統載體檔案的數字化管理
第三十三條 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的基本原則是使檔案信息資源準確、方便、快捷地提供利用,使可以公開的檔案信息資源得到共享,以滿足學校師生員工乃至社會對檔案利用的需求。檔案館應根據傳統載體檔案的珍貴程度、開放程度、利用率、數字化資金等因素,統籌規劃、科學開展檔案數字化工作。
第三十四條 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包括:數字化前處理、目錄數據庫建立、檔案掃描、圖像處理、數據掛接、數字化成果驗收與移交等。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以及國家關于檔案開放規定的前提下,屬于永久或30年保存的、利用價值和利用率高的學校檔案,以及珍貴檔案可列入數字化加工的范圍。
第三十五條 在進行傳統檔案數字化加工過程中,要切實保證傳統檔案原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嚴防在數字化加工過程中發生紙質檔案的損毀、丟失、泄密等現象,加強傳統檔案數字化各環節的安全保密管理機制。檔案數字化服務外包時,傳統檔案數字化前必須與數字化公司簽訂保密協議,確保傳統載體檔案和數字化檔案信息的安全。
第三十六條 數字化工作應當在專門檔案數字化工作場所內進行,場所應空間充足、布局合理,配備完備的消防系統和門禁、防盜、監控等安全系統。
第十章 數字檔案館(室)人員配備和經費保障
第三十七條 人員配備
(一)檔案館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綜合規劃學校檔案工作;
2.擬訂學校檔案工作規章制度,并負責貫徹落實;
3.負責接收(征集)、整理、鑒定、統計、保管學校的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
4.編制檢索工具,編研、出版檔案史料,條件成熟時開展檔案文字、語音、圖像識別工作,加強檔案資源深度挖掘和開發利用;
5.組織實施檔案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文件歸檔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運行維護數字檔案館(室),建設電子檔案管理信息系統,提出辦公自動化系統、業務系統歸檔功能要求,積極推進對電子檔案的全過程管理;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工作,保證檔案數字化成果的質量和安全;
7.開展檔案的開放和利用工作;
8.開展學校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學校相關材料與電子文件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
9.利用檔案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檔案的文化教育功能;條件成熟時可以申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二)網絡中心主要職責
1.加強辦公自動化系統、業務系統歸檔功能建設,保障各業務系統與電子檔案管理信息系統的相互銜接,協助推進對電子檔案的全過程管理;
2.協助檔案館搭建檔案信息化工作網絡,配備滿足數字檔案檔案資源管理需要的網絡基礎設施、服務器、在線存儲設備與備份系統,為不同網絡環境中檔案數字資源的收集、長期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提供保障,并符合國家關于網絡安全、數據安全以及保密等的規定;
3.協助檔案館參照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有關要求為數字檔案館(室)應用系統建立安全保障體系,與檔案館聯合實施數字檔案館(室)應用系統三員管理;
4.協助檔案館開展數字檔案資源的備份與長期保存工作;
5.參加檔案信息化建設重要工作會議和培訓,做好部門協助、協同工作。
(三)文件形成部門主要職責
1.按照有關規定形成相關材料,根據檔案館要求實施歸檔;
2.開展本部門業務系統建設,加強歸檔功能建設,并與電子檔案管理信息系統相互銜接,協助推進對電子檔案的全過程管理;
3.負責電子文件及其元數據的收集、整理與歸檔工作,采取管理措施和技術手段保證電子檔案來源可靠、程序規范、要素合規,符合國家規定相關條件;
4.協助檔案館開展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工作;
5.參加檔案信息化建設重要工作會議和培訓,做好部門協助、協同工作。
(四)保密部門主要職責
1.依照有關保守國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監督辦理涉密檔案的管理和利用;
2.依照有關保守國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涉密檔案的密級變更和解密。
第三十八條 經費保障
檔案館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反饋數字檔案館(室)建設重要性、必要性及相關問題,爭取政策傾斜和經費投入,大力保障基礎設施、應用系統建設和維護能力。
爭取投入必要經費和人力進行系統研發,開展存量檔案數字化工作,優先數字化利用率高、涉及師生切身利益的檔案門類。有計劃有重點地推進電子文件歸檔工作進程,不斷擴大增量電子化的廣度和深度。
第三十九條 檔案館應當定期培訓館內相關人員,鼓勵更新知識結構,提升管理水平、業務能力及技能素養。注重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鍛煉人才,積極跟進國內外數字檔案館(室)建設新動態。爭取條件引進專業化人才,為數字檔案館(室)建設提供人才保障。
第四十條 檔案館人才配備的專業性要求為檔案專業或計算機、電信、自動化等相關專業畢業,對計算機信息技術有一定了解,有過應用系統建設或管理維護的經驗。在人才引進過程中,要嚴把人才入口關,招聘具備專業技能的人才,滿足數字檔案館(室)建設的現實需要。
第四十一條 檔案館應當加大提高學校各部門對數字檔案館(室)建設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積極參與、配合數字檔案館(室)建設工作。建立檔案館與其他各部門協作機制,彌補檔案館人才儲備的局限性。
第十一章 數字檔案館(室)應用系統運維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 機構職責
(一)建立數字檔案館(室)系統運維體系:包括專家中心、數字檔案館(室)系統技術支持中心(以下簡稱“技術支持中心”)和數字檔案館(室)使用者;
(二)專家中心由內外部檔案業務專家、信息化專家及軟硬件提供商共同組成,協助指導各類復雜問題。數字檔案館(室)系統技術支持中心由數字檔案管理系統運行維護供應商牽頭組建,負責起草運行維護計劃,制定運行維護方案,實施系統升級,對學校檔案館及各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和現場服務。
第四十三條 系統運維
(一)數字檔案館(室)系統使用者包括檔案館工作人員及各部門相關人員,負責將系統使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反饋給運維的技術人員。系統運維體系要實現問題提交、處理、反饋高速流轉,確保信息系統正常運行,數據信息準確無誤;
(二)建立數字檔案館(室)系統使用及維護微信工作群,便于問題反饋與聯系溝通。學校檔案館工作人員或各部門、在系統使用過程中若發現問題,可通過工作群及時聯系數字檔案館(室)系統技術支持中心運維人員進行維護和處理;運維人員處理完畢之后及時在群里反饋結果,并自行做好問題記錄、文檔整理及共享工作。
第四十四條 安全運行
對服務器進行定期安全審查,包括服務器系統運行狀態的監控以及各應用系統使用資源情況的統計,合理地分配系統資源;操作系統補丁更新、漏洞修復;病毒和木馬的查殺清除工作;
(二)建立電子設備運行檔案,對所發生的故障、處理過程和結果等要做好詳細地記錄,關鍵設備應冗余配備,并進行定期的檢測和維護,確保冗余設備正?捎;
(三)云主機和存儲服務器安裝和使用網絡版防毒軟件,未經許可,不許隨意禁用和卸載,并設置好定期升級和殺毒的安全策略;
(四)新功能正式上線前,應在測試平臺經過充分測試通過后方可進行上線更新部署,且做好具體實施方案、提前備份業務數據;
(五)根據備份工作規定,按事先制定的備份方案進行定期離線備份數據并進行數據檢測。
第十二章 數字檔案館(室)管理工作獎勵和責任追究
第四十五條 為了強化對數字檔案室的管理,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確保數字檔案室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數字檔案館(室)管理工作獎勵和責任追究應當公正公平、合法規范,并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和可調整性以適應數字檔案館(室)檔案工作的不斷發展和變化。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獎勵,并將獎勵記錄備案保存:
(一)在數字檔案館(室)管理體制機制建設工作中成績突出的;
(二)在數字檔案館(室)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工作中成績突出的;
(三)核心參與數字檔案館(室)應用系統建設,成績突出的;
(四)在檔案收集、整理、錄入、數字化、提供利用服務等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五)在檔案保護和信息化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學校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并將處罰記錄備案保存:
(一)損壞、丟失檔案的;涂改、偽造檔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錄、公布、銷毀檔案的;
(三)擅自出賣或轉讓檔案的;不按規定移交檔案的;
(四)明知所保存檔案面臨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檔案損失的;
(五)檔案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失的;
(六)其他違反檔案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三章 數字檔案館(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四十八條 適用范圍
本預案中所指災害為自然災害和突發性事故。自然災害包括:水災、地震等。突發性事故包括:火災、檔案丟失、檔案被盜、檔案泄密、檔案管理系統故障等。上述災害若對檔案館的檔案、設施、設備、人員造成威脅,出現險情,應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第四十九條 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把預防災害作為檔案庫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務,強化日常安全管理,完善災害緊急處理工作措施,提高應對處置能力;
(二)檔案優先。當災害發生時,面臨其他物質財產(人員除外)和檔案同時需要搶救時,應把保障檔案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在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災害對檔案的?:Γ?/p>
(三)應急聯動。堅持統一指揮、各負其責、自救為主、科室聯動的原則,組織好應對突發性災害給檔案安全造成侵害的處置工作,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切實做到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Α?/p>
第五十條 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檔案應急工作小組,由檔案館館長擔任主任,檔案館各部門成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組成。
(二)職責
應急組織機構統一協調相關工作,形成有效的指揮體系,組織各有關部門按應急預案開展工作,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并根據實際情況,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確保應急工作有序有效地開展。檔案館負責應急預案的實施并及時逐級上報進展情況。
檔案館各科室及物業管理人員做好配合工作,全體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參加檔案應急工作,服從指揮機構的安排,完成臨時交辦的救急任務。
第五十一條 搶救方法及程序
(一)一般性災害操作步驟
發現檔案庫房有被燒異味或墻面漏水現象,應立即查找險源并向檔案應急工作小組報告。如險情不大,能自行處置的,要立即采取切實可行的辦法迅速排除險情。事后應及時上報發現險情及排除情況,查明原因,堵塞漏洞。
發生蟲害、鼠害時,檔案管理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對檔案進行消毒、殺蟲滅鼠處理,并及時對受損檔案進行修復。
(二)較大災害操作步驟
1.較大火情
發現火情立即發出警報,提醒滅火和疏散,同時切斷電源,向檔案應急工作小組匯報。
利用附近的移動消防器材進行滅火,同時撥打消防報警電話,明確說明火災地點。
在可能的情況下,組織實施檔案資料搶救搬運工作。發生小范圍局部火情時,轉移至其他樓層安全區域;火情嚴重時,轉移至室外安全區域。
及時向消防人員介紹險情,一切聽從其專業指揮。
2.較大水情
發現嚴重滲水漏水現象,應向檔案應急工作小組匯報,同時迅速切斷水源并利用工具、設備排水。
檔案應急工作小組根據檔案庫房內進水情況,確定檔案是否需要立即轉移。對災害事故造成的受損檔案,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搶救,對受水淹檔案,要及時采取冷凍或干燥的辦法穩定檔案的狀態,避免災情進行一步惡化。
迅速組織人員查找原因,聯系專人搶修和維護,堵塞漏洞。
3.檔案被盜、泄密
檔案管理員應立即保護案發現?。⑾蛄斕夾∽楸ǜ?。
向公安機關報案,積極提供破案線索。
檔案管理員提供準確的失竊、泄密檔案種類和數量等情況。
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并總結改進。
4.檔案管理系統崩潰
通知檔案館電子文檔部及檔案館IT運維外包公司技術人員,最大限度搶救檔案數據。
聯系檔案管理系統運維單位維修更新,進行系統恢復,數據導入或修復。
查明原因,及時總結改進。
5.重大災害操作步驟
發生?:Φ蛋赴踩?,同時又傷害人身安全的災害,如地震等重大情況時,可按上述較大災害搶險步驟進行排除。若險情危及到供水、供電、通信等自身不能處理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搶險工作。
第五十二條 保障措施
(一)值班人員發現災情,應迅速撥打電話通知檔案應急工作小組主任、副主任及其他責任人,并依據災情情況,實施搶救操作步驟;
(二)在不?:θ松戇踩那疤嵯?,組織救災,在各人員接到求助電話到達指定地點后安排其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三)在公安、消防、供電及其他搶險人員到達后,及時指明發生災情位置;
(四)搶險救災結束后,報告災情情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持續改進;
(五)加強安全教育,增強防災減災意識;
(六)健全與公安、消防等專業隊伍的聯動機制,當災害發生時,能夠協助專業部門開展自救互助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七)完善搶險救災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給,消防器材要定期更換并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八)檔案庫房嚴禁吸煙或使用明火,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九)檔案庫房實行嚴格管理,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出入庫房;
(十)檔案管理員對進出庫房的檔案要逐份清點,加強對檔案利用的監控,利用完畢應及時檢查并歸回原位;
(十一)選擇安全可靠的檔案管理系統和存儲設備,建立檔案電子數據備份系統,對于重要數據要實行實時備份。
第五十三條 預案演練與培訓
(一)預案演練:定期組織數字檔案館(室)應急預案的演練,模擬真實場景,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二)人員培訓:對數字檔案館(室)工作人員進行應急教育和培訓,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意識和技能。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慌報,有違反者或在檔案應急處理工作中出現失職、瀆職行為的,檔案館向檔案工作委員會匯報情況,將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由檔案館負責制定、修訂及解釋。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