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領導直接聯系師生制度(修訂)
為進一步加強校領導與師生的聯系,及時了解師生思想狀況,密切師生關系、干群關系、黨群關系,制定本制度。
一、校領導要認真貫徹群眾路線,密切聯系師生,暢通聯系師生的渠道,及時了解師生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征求師生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校領導要進一步密切與分管部門、所聯系院系和基層黨組織的聯系,主動進課堂、進班級、進宿舍、進食堂、進社團、進網絡,深入一線聯系學生。
三、校領導要經常與師生溝通交流,班子成員每周至少“面對面”接觸學生1次,并建立便捷的溝通渠道,以保證隨時征詢或聽取師生的意見和建議。倡導校領導班子成員每人聯系1個學生班級或1個學生宿舍或1個學生社團等。
四、校領導要建立聯系師生工作記錄本,及時做好記錄,以備事后討論或查閱。
五、校領導要切實做好所聯系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協調解決他們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在聯系師生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或普遍性問題要及時向校黨委報告,需要集體研究解決的問題要及時提交有關會議研究解決。
六、校領導要尊重師生的意見和建議,在征求意見和建議后,要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研究,認真解決。
七、校黨委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專題會議,聽取校領導關于聯系師生情況的匯報,研究解決師生反映的問題、意見和建議。
八、本制度由學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關于印發<校領導直接聯系師生制度>等3項制度的通知》(山醫大黨字[2014]97號、山醫大校字[2014]103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