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7c7.app因公出國(境)費報銷流程
因公出國(境)費
因公出國(境)費用是指學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因公出國(境)經費報銷常見問題解答
一、因公臨時出國費用包括哪些內容?
1. 國際旅費,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的費用。需遵循以下原則進行報銷:
(1)選擇經濟合理的路線。優先選擇國內的國際航線,不得以任何理由繞道旅行,或以過境名義變相增加出訪國家和時間。
(2)按照經濟適用的原則,選擇經濟優惠機票,不得乘坐民航包機或私人、企業和外國航空公司包機。機票款應通過公務卡、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不得以現金支付。
(3)乘坐交通工具規定如下:

所乘交通工具艙位等級與上表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艙位。表中未規定本級別人員可乘坐艙位等級的,應乘坐低一等級艙位。超等級乘坐的按對應等級報銷,報銷時需提供本人購票時對應等級交通工具票價證明材料(航空公司或售票點票價證明或網頁截圖等),上述人員發生的國際旅費在標準內據實報銷。
(4)出國人員乘坐國際列車,國內段按國內差旅費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外段超過6小時以上的按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補助12美元。
2. 城市間交通費,指在出訪國家的城市與城市之間的交通費用,含在境外往返機場的交通費。出國人員必須按照批準的計劃,憑有效原始票據據實報銷。
3. 住宿費,指出國人員在國外發生的住宿費用,住宿標準按《財政部 外交部關于調整因公臨時出國住宿費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行〔2017〕434號) 執行。
4. 伙食費和公雜費,伙食費指出國人員在國外期間的日常伙食費用。公雜費指出國人員在國外期間的市內交通、郵電、辦公用品、必要的小費等費用。
(1)伙食費和公雜費可以按規定的標準發給個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數按離、抵我國國境之日計算。
(2)不宜個人包干的出訪團組,由出訪團組統一掌握,包干使用。
(3)外方以現金或實物形式提供伙食費和公雜費接待我代表團組的,出國人員不再領取伙食費和公雜費。
(4)外方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為我出訪團組僅提供交通接待的,出國人員可按標準的40%領取公雜費。
5. 其他費用,主要是指出國簽證費用、必需的保險費用、防疫費用、國際會議注冊費用等。
二、如何辦理因公出國申報與審批?
1. 出國人員提前3個月通過OA審批《c7c7.app因公出國審批表》、《因公臨時出國備案表》。
2. 核實各項費用明細填寫《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審核表》,使用科研經費安排的經科技處核實蓋章的預算明細頁報國際合作與交流辦公室審批(10個工作日,包括5個工作日、發文件及表格簽字蓋章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經國際合作與交流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報計劃財務部預算科登記備案《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審核表》材料齊全后國際合作與交流辦公室上報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出任務批件(3個工作日,具體辦理時限咨詢國際合作與交流辦公室)。
三、出國(境)產生的外幣票據如何換算成人民幣?
報銷時,可以提供境外支付費用的載明對應人民幣金額或匯率水單的,憑付款時的人民幣金額或匯率折算;無法提供境外支付費用的對應人民幣金額或匯率水單的,按支付當日中國銀行匯率折算價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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