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通知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要求,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應當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nèi)辦理完畢。按照山西省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錯峰辦理匯算要求,安排本單位職工在 4月19日至5月23日這一專屬時間段辦理年度匯算,建議您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進行年度匯算申報并辦理退(補)稅。個稅匯算清繳最新實操指南見附錄。
計劃財務處
2021年03月05日
附錄:2020年度個稅匯算清繳最新實操指南
01 下載方式

掃碼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或在手機自帶的應用商店下載后注冊登陸。
02 登錄

03 匯繳-進入填報方式
首頁——banner圖/專題頁——2020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04 年度匯算之標準申報
【操作步驟】:
1、APP首頁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進入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申報頁面,
2、選擇填報方式,建議選擇“使用申報數(shù)據(jù)進行填報”,也可以是“自行填寫”;此頁面您可以點擊“查看收入納稅數(shù)據(jù)”,展示“收入納稅數(shù)據(jù)”和“專項附加扣除采集記錄”。

3、彈出“標準申報須知”,勾選“我已知曉并同意”,點擊“進入申報”。
選擇填報方式,【我需要申報表預填服務】或【我要填報空白申報表】
建議選擇“我需要申報表預填服務”:在網(wǎng)上稅務局,稅務機關已把符合條件納稅人的四項綜合所得的預繳申報數(shù)據(jù),全部直接預填到了申報表,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更加方便快捷。

注:全年一次性獎金設置
如果您僅有一筆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該筆獎金可以不納入年度匯算范圍。如您有多筆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年度匯算最多只能選擇其中一筆單獨計稅,其他需并入綜合所得合并計稅。
在使用網(wǎng)絡途徑申報時,您可以在申報表“工資薪金”項下的“獎金計稅方式選擇”中選擇將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當您變更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時,您的應納稅額一般而言會發(fā)生變化,請您留意。

根據(jù)上一步的收入及減除數(shù)據(jù),顯示【應納稅額】、【減免稅額】、【已繳稅額】,在左下角顯示具體 應補(退)稅額,點擊“提交申報”。
“享受免申報”
如果您需要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者應補稅額≤400元,且依法預繳稅額的,可享受免申報。
滿足免申報情況時,底端按鈕如下圖,點擊“享受免申報”,則申報完成。

5 退稅情況處理
申報成功,如果退稅則跳轉(zhuǎn)到申報成功-退稅頁面,點擊申請退稅。選擇綁定的銀行卡,點擊確定即可。


6 申報查詢
查詢方式:首頁——【我要查詢】——【申報信息查詢】——【申報查詢】。
【注意】:只有申報成功后才能在“已完成”中查到申報記錄。


7 更正申報和作廢申報
選擇更正申報和作廢申報,選擇需要作廢的記錄,選擇【撤銷退稅】→【撤銷退稅】【選擇撤銷退稅原因】,點擊“確定”即可作廢。
注意:請確認是否作廢該申報記錄,作廢后將不可恢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