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學科建設經費管理,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經費來源
1、上級有關部門下撥的學科建設專項費用。
2、學:瞬Φ難Э平ㄉ枳ㄏ罘延。學校每年撥出不低于500萬元的學科建設專項費用。
3、其他途徑的學科建設經費。
第三條 經費用途
1、上級部門要求的學科建設配套經費;
2、重點學科建設經費;
3、學科建設突出貢獻獎勵經費;
4、科研項目配套獎勵經費;
5、學科帶頭人獎勵性資助經費;
6、科技獎勵經費;
7、校級基金;
8、學術合作、學術交流與學術活動經費;
9、其他用于學科建設的經費。
第四條 經費管理
1、學科建設經費由學校計財處和學科建設辦公室實行統一管理。
2、各學科的學科建設經費由學科帶頭人根據學科發展規劃,統籌安排,經費使用參照有關規定。
3、學科建設辦公室對學科建設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考核評估,經費的考核與學科建設的考核評估同步進行。
4、對經費使用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按有關法紀處理。
第五條 本辦法由學科建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六條 本辦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