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行政各部門,各教輔單位、重點科研單位,各附屬單位:
《管理業務骨干海外培養計劃管理辦法(修訂)》已經2018年8月20日校長辦公會議和8月22日黨委常委會議研究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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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6日
山 西 醫 科 大 學
管理業務骨干海外培養計劃管理辦法(修訂)
為適應新時代學校發展目標,進一步提升管理業務骨干國際交流水平,建設一支高水平管理業務骨干隊伍,特制定本辦法。
一、實施宗旨
以訪問學者方式,到國外知名大學或學術機構研修學習,以促進學科管理、拓展學術視野、追蹤學術前沿、開展學術交流。
二、選派條件
1. 熱愛祖國,熱愛學校,熱愛學生,崇尚學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教師職業道德;
2. 具有良好的專業素質和教學科研能力,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
3. 學術思想比較活躍,有較高研究能力和能反映相應水平的成果;
4. 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人際關系和溝通協調能力;
5. 無海外留學背景者優先;
6. 原則上年齡不超過55周歲。
三、選派對象
1. 學院(系、部)負責人;
2. 與教學科研相關的職能部門負責人;
3. 教研室主任或主持教研室工作者;
4. 其他因工作需要,應增加海外經歷和閱歷者。
四、研修時限
3—6個月。
五、選派程序
學校在每年年底制訂并公布年度選派計劃(每年10名),各單位按照本實施辦法和年度選派計劃,組織推薦工作。具體選派程序如下:
1. 個人申請。符合選派條件的選派對象,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填報《管理業務骨干海外培養計劃申請表》(見附件)。
2. 所在單位推薦。各單位根據學校公布的年度選派計劃,結合本單位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需求推薦人?,并栽r鏡ノ還疚摶煲楹?,將推薦結果與個人申請材料報送校人事處。
3. 審核評議。由校人事處組織專家組進行初審。
4. 學校審批。學校會議研究確定人?,并公?。
5. 辦理手續。公示無異議者,即可提交國外知名大學或學術機構出具的正式邀請,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出國手續,超過18個月未能出國研修者,須重新申報計劃。
六、資助政策
1. 學科管理業務骨干海外培養計劃專項經費,列入學校年度財務預算,每年50萬元左右。
2. 研修人員出國研修期間,工齡、任職年限連續計算。專業技術職務晉升和崗位聘任時,研修期間的教學工作量不作必備條件。
3. 研修人員出國研修期間,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保留津貼、公積金、醫保照發,獎勵性績效工資、校內獎勵性績效停發。附屬醫院人員相關待遇由所在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
4. 研修人員出國研修期間費用補助標準:學校資助生活補助每人3萬元,出國研修期限為3至6個月。
5. 原則上不重復資助。
七、管理措施
1. 分級管理。學校根據學科發展、師資隊伍建設及教學科研工作需要,制定管理辦法,確定選派計劃,落實專項經費;人事處負責組織選拔、落實計劃、跟蹤管理和考核工作;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負責提供派出信息,聯系校際交流項目、海外大學或科研機構,協助辦理出國手續,與接收學校或科研機構保持聯系,及時掌握派出人員的動態信息;各有關單位負責推薦派出人?,定浦冸派出人员进行沟通联?,會同人事處進行跟蹤管理和考核工作。
2. 協議管理。出國研修人員須與學校簽訂《管理業務骨干海外培養計劃協議書》(見附件),明確相關權利和義務;研修人員國外研修期間,一般不得變更研修計劃。確需變更者,需提前一個月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同意后方可變更;研修人員應按協議規定的程序和方式,繳納保證金,并由一名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近三年內不達退休年齡者)擔保;研修人員如違反協議,須承擔違約責任。
3. 常規管理。出國研修人員研修期間,應自覺接受我駐外使(領)館的管理,并保持與學校的聯系。
4. 考核管理。出國研修人員回國返?:?,須向學校提交研修報告,并就研修情況在全校范圍公開做一次報告?己撕细裾,按研修期限補發校內獎勵性績效,報銷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及辦理護照、簽證和保險等相關費用?己瞬缓细裾,不予報銷相關費用,不予補發出國期間的校內獎勵性績效。
八、本辦法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
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c7c7.app學科管理業務骨干海外培養計劃管理辦法(暫行)》(山醫大校字[2014]1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