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13日,山西省2023年度醫學科研倫理培訓班在太原舉行,我校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鄧蕊教授受邀作了“《涉及人的臨床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建設指南》2023版修訂要點之解讀”專題講座,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各直屬單位負責人和科研管理人員、各市三甲醫院科教處負責人與科研管理人員、醫學科研倫理審查科室負責人等150余人參加了培訓。
鄧蕊首先從法律位階角度對《涉及人的臨床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建設指南》在當前中國現行各倫理法規中的地位進行了分析和定位,指出由國家衛生健康委醫學倫理專家委員會辦公室及中國醫院協會共同制定的本指南屬于“行業規范”,它制定的前提是符合法規(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要求,可以高于,但不能低于,更不能與法規相抵觸。之后針對指南內容,提出五個“問題與解答”,對指南中不是很清晰的五個方面進行了分析,包括指南的約束力、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是否要遵從這個指南、“利益沖突”的實踐設計及定義局限、有利益關聯是否一定要回避、區域倫理委員會與機構倫理委員會的關系。提出五個“不足與建議”,包括指南內容太長有重復、倫理委員會組成的表述與法規有不契合之處、新增的緊急審查與應急審查沒有表述清楚、“倫理審查委員會秘書處”表述有誤、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的表述和要求混淆了應用與研究的區別。
本次講座取得良好反饋和響應,鄧蕊在講座中通過一系列生動案例與參培人員實現了良好互動,對促推全省醫學科研倫理新發展、增強醫學倫理法規與實踐的結合、促進醫院人文治理起到了推動作用。

(圖/陳曉燕;文/ 趙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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